青浦区两化融合扶持项目全方位政策解析
发布于 2021-10-17 18:53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两化融合和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青浦区两化融合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项目之一: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项目
(一)申请条件
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2020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企业。
3.企业至少有2名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
(二)扶持标准
对于列入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项目之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扶持项目
(一)申请条件
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2020年度被列入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对列入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项目之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扶持项目
(一)申请条件
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2020年度被列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对列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项目之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扶持项目
(一)申请条件
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企业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二)扶持标准
对于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区内企业,给予企业投入费用的50%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之五: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3.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完成期不迟于2023年7月30日)。
4.同一建设类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扶持标准
支持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面向重点产业、重点环节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通过人机互动、设备互联、数据流通实现生产资源优化配置、制造能力精准交易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之六: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3.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完成期不迟于2023年7月30日)。
4.同一建设类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扶持标准
支持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企业从单项应用向综合集成跨越,建设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平台,实现企业内部互联互通、高效协同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之七: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园区项目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3.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完成期不迟于2023年7月30日)。
4.同一建设类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扶持标准
支持本区产业园区通过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现传统产业整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园区内企业资源共享和协同水平,形成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园区,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2021年青浦区两化融合政策扶持申请表;
2.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3.基本材料: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未曾享受区级财政扶持承诺书;
5.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
6.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网上填报,在线打印,填报网址:http://shpg.cspiii.com/User/Login);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8.其他说明项目情况和服务能力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等相关材料。
项目之一: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实),以及其当年度社保证明;青浦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之二、三:工信部相关文件或证书等。
项目之四: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合同及发票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实)。
项目之五、六、七:青浦区两化融合政策扶持项目建设方案。
三、申报时间及地址: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8月31日。
附件:
2021_51附件5 青浦区两化融合政策扶持项目建设方案(参考).doc
2021_51 附件1 2021年青浦区两化融合政策扶持申请表.doc
2021_51附件3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2021_51附件2 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doc
2021_51附件4 青浦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项目基本情况表.doc
来源:济语知识产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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