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等运来——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有感

发布于 2021-10-17 19:54

后来 刘若英 - 我等你
做刑事辩护工作,无疑是艰难的,因为一个人要和公、检、法、看守所等相关强权力机关打交道,且承载着每一位委托人及其家属的期望,从心理到体力都在考验着每一位刑事律师,但时常尽力去做了,离开始的预期还是有或大或小的距离。
近日参与代理了一起七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我是在嫌疑人张某被刑事拘留后介入的,了解案件情况后,我对案件进行了评估,觉得在侦查阶段取保可能性非常小,便决定发力在审查逮捕期间。很快案件报捕到检察院,在案件报捕后的第二天,我即向检察官递交了精心思考后的书面辩护意见,检察官在短暂的几分钟内听取了我的主要意见,说有会议要开,就匆匆结束了谈话。回来后,我又查阅了好多资料、案例,发现了一些新的辩护点,赶紧整理好仅隔了一天又去提交。那天一进检察官办公室,他直接就叫上了我的名字,这让我感到很意外,因为七个嫌疑人,基本上都委托有律师,能记住所有律师的名字并不容易。我心里暗自窃喜,心想,我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他一定是认真看了。这次,他坐下来,给了我足够的时间,让我详细些阐述了我的辩护意见,碰巧,办案的警察也在他办公室,他当时穿了便装,我并未注意到他,等我说完后,我才发现他是办案民警,后来他和检察官一起对我的观点进行了极力的批判,否定。作为曾经做过十余年控方的我,我心里很清楚这个案件的问题所在,我明白他们所认为的基本的构罪逻辑是什么,他们不会在律师面前随意承认或表态或肯定我的观点,就如同律师也不会轻易透漏自己的辩护底线是什么一样,这是由彼此的角色、站位决定的,稍有火药味的争论结束后,我就离开了检察院,期待着我的当事人会被不批准逮捕。最终,案件在周六的时候,我得到消息,批捕了两个人,其余五名嫌疑人被释放。而我的当事人被批捕了,作为律师的我有些失落,但知道同案还有五名嫌疑人被释放时,有些许欣慰,虽然不是我代理,但是我认为与包括我在内的每位律师的努力都有关。
一个月后,我又向检察院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意外的是,这次办案检察官叫来了科室其他检察官,并联系办案警察一起来听我的意见,这次我们交流了有半个小时以上,检察官也比较放松,很坦然的说了很多,说这个案子审查逮捕期间曾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过,才作出批捕的决定,临离开前,检察官先行口头告知我不同意取保。事已至此,我知道我的意见一定是动摇到了他们,截至目前,我依然认为案件存在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打击面过大等等的问题,那就待案子能阅到卷,信息对称时再继续交涉,抗争还需要继续......继续指导家属再行搜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即便是为了最终的量刑辩护,我也要做好前期准备。
努力争取了,不一定会有理想的效果,但是不努力,一点好的希望都没有,连点谈判的筹码或者机会都没有。就像徐昕教授说的刑事律师“三分靠打拼,七分靠运气,刑事辩护的运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遇到好的案件;第二,遇到好的当事人和家属;第三,遇到好的检察官、法官和领导。”那么,我也在等运来......当然离不开“技术极致、适度勇敢、高度智慧”,而工作就是一场修行,那我就继续修炼。

刘艳,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

资深刑事律师

往期回顾:

刘艳律师受邀为西安市卫生监督干部培训班做专题法律讲座

刑辩女律师发展之路主题沙龙在盈科西安律所成功举行

金融领域刑事犯罪案件裁判规则系列一:非法集资案件中公司企业经营管理中下层员工责任的认定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