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这家大超市食品不合格!你去过吗?

发布于 2021-10-17 20:15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88号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9大类食品9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0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情况

  1.扶沟县一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巴彦淖尔燕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寅旺原香多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东方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成都市横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酷奇面片(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5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台前县新区万德福量贩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9.6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台前县新区万德福量贩销售的1批次好香蕉,吡虫啉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长葛市京门火锅店使用的1批次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0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6.兰考县鲜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周口市亿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菜干锅盔(香辣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0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2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7.兰考县鲜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周口市亿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菜干锅盔(五香味),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3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8.焦作市马村区银河路红波蔬菜摊销售的1批次韭菜,啶虫脒检出值为0.15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8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滑县光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羊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3.6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许昌市魏都区贤合庄卤味火锅店使用的1批次水杯,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11.泌阳县尚东商业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烟台名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名仕爱菲尔•葡萄汽泡酒(配制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4%vol,标准规定为7.0~9.0%vol。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镇平县恒昌百货张林生活广场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6.1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镇平县恒昌百货张林生活广场销售的1批次香蕉,腈苯唑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吡虫啉检出值为0.2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4.许昌市魏都区懿君餐饮服务店使用的1批次料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15.范县新区杏坛路茂业超市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17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6.濮阳市华龙区潮都隆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太原市清徐双楼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米醋(酿造食醋)、1批次山西香醋(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38g/100mL、0.29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50g/100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7.兰考县河南永久里超市有限公司金元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汇巢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最强淦黑金夹心饼干(芒果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开封、安阳、焦作、濮阳、许昌、南阳、周口、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10月11日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台前名胜古迹

将军渡

1947年6月30日,刘伯承、邓小平率领晋冀鲁豫野战军12万人以孙口为中心渡口强渡黄河天险,挺进中原,千里跃进大别山,揭开了解放战争战略进攻的序幕。为纪念这一具有历史转折点意义的伟大事件,1981年6月,台前县人民政府在孙口村南临黄河大堤北侧立碑纪念。2005年3月被列入河南省红色旅游景点。2006年投资30万元完成一期工程,建成了将军渡纪念馆。2007年投资245万元完成二期工程,建成了纪念碑及广场。2014年投资2000万元建设三期工程,建成了主题纪念馆及浮雕碑刻长廊。

八里庙治黄碑刻

2000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碑文记载了治理河道的过程,用工、用料、建闸数及建闸地点,是除害兴利的经验总结。碑的撰文及书丹均出于徐有贞之手,书法挺拔秀丽,柔中有刚,气韵神采俱佳,有较高的书法艺术价值。此碑是治黄史上的重大发现,是研究治理黄河与漕运并举的珍贵资料,另有明代镇水兽、铁鼠各一,明代祭祀碑一通,清顺治重修大河神祠碑一通,均为珍贵文物。

魏氏墓碑

2006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墓碑原位于张秋镇西南,1986年移至夹河乡张广村内,有明代碑6通。魏君墓表碑记述了始祖魏绍随明太祖起事,后随燕王扫北屡立战功及其子孙受诰封、玄孙女为王妃等事。

张公艺墓

位于孙口乡桥北张村南20百忍堂0米处。1963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公艺祠堂始建于唐嗣圣元年(公元684年),以张公艺向唐高宗敬献百忍的典故,命名为“百忍堂”。1994年,县人民政府拨款1万元,张氏族人集资3万元,重新在孙口乡桥北张村南建起百忍堂。

晋王城遗址

位于吴坝乡晋城村内,1957年、1976年先后被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58年深翻土地时,在晋城村附近挖出许多人骨、马骨。60年代北城墙尚存残余部分,长约5米~6米,土质坚硬,性能耐火,村民常挖城墙土垫屋基或盘火炉。至1977年,地面上城墙全部被毁。该遗址地表面现立碑一块。

蚩尤冢

当地蚩尤冢人称蚩尤坟,位于今城关镇后三里村东南约300米处。该冢西南1公里有一村名尤坊,以邻近蚩尤冢而得名,后讹称油坊。1933年黄河决口,蚩尤冢淤没。后附近村民在原址堆起一土冢,占地1亩。1956年,该冢被铲平,辟为耕地。

古贤桥

张公艺墓前的古贤桥又名“访贤桥”,位于孙口乡古贤桥村南100米。2006年4月,濮阳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和台前县文化旅游局协作,按照河南省文物钻探工作规程进行了文物钻探,初步断定此桥为石拱桥,东南、西北走向,深埋地下约6米,桥长52米,宽6米,建于唐初,比著名的赵州桥仅晚几十年,可称“中华第二桥”,极具科研价值和文物价值。

玉皇岭古墓

位于后方乡玉皇岭村西南约300米处。原为一土丘,高3米,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1959年修筑围村堰时将土丘挖平,露出墓顶,发现墓穴内有一悬梁吊棺,遂用土掩复。今墓址稍高于地面,已垦为耕地。传说墓主为明代奸相严嵩,但无史可考。1957年、1976年和1977年,该墓先后被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河南省革命委员会以“严嵩墓”为名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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