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论选角合不合适,也不论影评人对这部片子看不看好,只要有张爱玲这个超级大IP在,无数读着她、向往她、惊艳于她又怜惜于她的读者,会自发自觉地,去影院贡献票房。
我想,喜欢漂亮衣服又喜欢读书的女孩子,绝对喜欢张爱玲。
这句话反过来说应该也成立吧。作为一个满清贵族后裔,从小生活的世界审美眼界就高,投射在她的文章里,常常在不经意间,将一件件衣服写的独特又充满玩味,就像Martin Margiela一样,用衣服去表达自己的精神世界。
她在《第一炉香》结尾里写“在那个霉绿斑斓的铜香炉里袅袅升起的青烟里,开出的寂寞的花,散了之后还在人的心底留下了放大了的无尽忧伤。“我觉得她的对美的审视,也像是最美的锦绣被青烟熏过,是带着伤痕和烟火气的华丽。以前只看过她小说的时候,觉得她是个清高孤傲的女子,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后来看到她写怎么拿外婆的锦缎被面改衣服穿,怎么拜托闺蜜挑选围巾,又觉得她就像看看她在文章里写的话,就知道她对爱美这件事看的有多透彻:
“你不要指望男人会因为你的心灵美而爱上你,其实,心灵美固然很重要,但是,发现心灵美是需要时间的。如果找人办事,人们首先发现的并不是你的心灵,而是最直接的衣着打扮。”因此在她写的人情百态,家长里短之间,总是穿插着对衣服无穷无尽的描写。她写自己的好友炎樱,这样评论当时的时尚:“许多女人用方格子绒毯改制大衣,毯子质地厚重,又做得宽大,方肩膀,直线条,整个地就像一张床——简直是请人躺在上面!”看到这一段,我不知怎的,立马就想到了这几季的Balenciaga。关于母亲,她是这样写的: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对生母有多眷恋,对继母就有多刻薄。后面家道已经中落,继母不忍她豆蔻年华没有新衣,便将自己当大小姐时一箱子没怎么穿过的好衣服送给她,她却全然不能接受。“一件黯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就像浑身都生了陈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颜色上爱葱绿配桃红,材料上,用她自己的话说,“想要人家在那么多人里只注意你一个,就得去找你祖母的衣服来穿。”那时候有这个观念,真的是fashion的不要不要的。她和李香兰在1943年的游园会上拍了张合影,穿着的这身裙子,便是用祖母的旧被面做料子,炎樱做的设计。▲直到年老之后,她还一往情深地记得这块料子虽然陈旧如烂草,但“薄绸上洒淡墨点,隐着暗紫凤凰,很有画意,别处没有见过类似的图案”。后来年纪大了定居美国之后,哪怕住的屋子空无一物如同雪洞一般,对衣服的痴缠却是半分未减。1956年她给邝文美写信,专门提到做衣服的事情:“白地黑花缎子袄料,滚三道黑白边,盘黑白大花纽。如果没有你那件那么好的,就买淡灰本色花边的,或灰白色的,同色滚花边纽,黑软缎里子……”小时候读张爱玲,总觉得她写的太好了,可具体好在哪里又说不出来,偏还有一股子自信,总觉得自己也能写出这样的句子来。后来突然有一天顿悟自己是写不出来的,受的打击太大,连提笔都懒了。后来年纪慢慢长大,也慢慢学着和自己和解,明白人各有命,写不出那样的文字,不是我的错。再后来终于明白,也许写不出来,才是幸运。张爱玲,是用自己人生苍凉的底色,和求团圆而不得的一生,才能写出那样绝美而凄凉的故事。如果非要选,传奇而凄凉,和平凡却美满,我宁愿选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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