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天天读之人才政策方面第三篇

发布于 2021-10-18 07:18

我们
人才方面第三篇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园创业

鼓励国内外高校毕业生留园创业,支持毕业5年内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到园区干事创业。对首次在园区注册,实质性运营半年以上并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具有劳动合同,在本园区购买社保且实质性参与工作的人员达到5人及以上,且该情形持续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给予6万元的创业奖励。经审核通过并公示结束后,自注册之日起算按实质性运营6个月、12个月分别发放奖励金额的40%、60%。

二、支持园区用人单位柔性引才

园区用人单位聘用经市县或园区人才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来琼工作期间因公往返内地可享受交通补贴,同时,每年可享受一次为期一周康养服务。交通补贴及康养服务均按以下补贴指导标准:

A、B类人才参照20000元/年标准给予保障;
C、D类人才参照1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保障;
E类人才参照10000元/年的标准给予保障。
支持园区用人单位构筑现代企业培训体系。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成立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的职业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并实质性运营满12个月后可给予该职业培训机构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补贴。

三、搭建园区引才服务平台

搭建园区引才招聘平台,在园区注册且开展实质性运营的企业,可免费共享园区统一对外的招聘平台,共享人才资源。入园企业可通过共享平台免费发布招聘岗位,搜索简历等招聘服务。

同时园区牵头与省内各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园区用人单位可于每季度首月10日向园区申报实习生岗位需求,由园区统一向各高校发布岗位人才征集,定期输送优秀高校生到园区工作,协助企业储备人才。

四、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

对园区内的高层次人才及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由园区统一协调在三亚市内三甲医院开设绿色医疗服务渠道,便利就医。


我们
编辑:潘       娇
审核:冯慧玲子

政策来源:《海南省引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通知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