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天解读 | 浅议行政处罚法修改后的几点认识
发布于 2021-10-18 14:27
浩天书院第四期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已有24年,社会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行政执法工作面临很多新挑战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首次全面大修,浩天书院特邀合伙人高明律师以其独特的视角带您解读其中亮点。
行政法规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到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方方面面。因此,我们对新修行政处罚法的探索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更有“力度”,一方面增加了处罚种类、明确违法所得的定义和强化了重点领域处罚,另一方面对严格执法提出了新要求,坚决制止纠正侵犯人民群众权益、危害经济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有“力度”的同时也更有“温度”。比如,新增了“行为人主观上推定过错的归责原则”,比修改前的“客观归责”更符合现代法治的要求;扩大了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更有利于处罚机关听取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以充分维护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时效制度,补齐全链条处罚程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等。
无论是“温度”还是“力度”,反映的都是国家厉行法治的“态度”,都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徒法不足以自行,从法律文本到司法实践,不仅需要立法机关审时度势地修改法律、执法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严明公正地执法,也需要每个法律人积极参与其中,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只有汇集起强大的社会合力,才能把法律的完善与进步转化为保障社会和谐有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力量。
高 明 律 师 / 合伙人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