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家协会 · 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开始征稿
发布于 2021-04-04 21:26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国展”)将于2021年下半年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举办,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01
征稿规则
1.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中国籍的海外华侨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征稿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
3.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系统一人只能有一个账号。投稿者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cpanet.org.cn/)首页,进入注册专区,以“手机号+验证码”方式注册登录征稿平台。登录成功后,须填写真实、完整个人信息,方可上传作品。参加多媒体类作品评选的投稿者,按要求上传文字信息,下载打印参展表格,并将多媒体作品存储在U盘中,随表格一并寄送国展组委会办公室。
4. 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图片大小限2~5M。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5. 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6. 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凡在历届国展中入选过的作品谢绝投稿。
02
类别设置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拍摄,纪录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1月1日后拍摄。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 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 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 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 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 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 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 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 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艺术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
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创意和商业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创意和商业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
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多媒体类作品中,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
03
评选要求
04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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