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提高应用水平,改善治理方式,别让北斗的应用再“掉线”

发布于 2021-04-08 20:15

河北沧州市泊头市货车司机金德强2021年4月5日经唐山市丰润区超限检查站时,因北斗定位行驶记录仪掉线被处以扣车、罚款2000元,随后,金德强农药自杀,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围绕货车司机艰难处境与北斗系统是否可靠在网络引起热议,“北斗掉线”迅速成为热搜话题。

一、“北斗掉线”还是北斗的应用“掉线”?

北斗系统在车辆监管中应用分为四个环节。首先,北斗系统星座为用户提供导航信号。其次,北斗车辆监控终端接收导航信号并进行定位。再次,同时带有移动通信功能的北斗车辆监控型终端,将定位数据实时传送至车辆监控平台。最后,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监管部门通过分析定位数据对车辆和司机的驾驶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这次事件实际上是北斗的车辆监控系统终端掉线了,即该车辆监控终端与车辆监控平台之间的通信联系中断,这既可能是终端故障,也可能是通信链路出了问题。因此,不能草率地将此次事件称为“北斗掉线”,进而对北斗系统进行抹黑抨击。

二、北斗应用“掉线的背后

此次事件直接反映出卫星导航用户终端系统制造业和定位导航信息服务业亟待转型升级。同时,还反映出基于北斗的应用领域的治理方式还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亟待改善。一是对北斗应用终端、应用平台质量监管力度不足。此次事件引发了各地货车司机对北斗车辆监控终端、监管应用软件质量的控诉,纷纷表示设备费用、软件服务费昂贵,应用频频出现问题,但缺少质量监管与保障措施。这不仅无法有效保障使用北斗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与其他正当利益,还会连带损害北斗系统的国家声誉。二是北斗应用推广措施规范性不强,好政策却因实施不当变了味。在包括货车在内的“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上安装北斗终端,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政策。据统计,交通领域推广北斗应用后,我国一次10人以上事故死亡率下降超过80%,部分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率下降40%以上,有效提高了安全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但由于各地贯彻落实政策法规要求时,收费标准不统一、产品质量标准不规范、市场秩序安全监管力度不够导致社会大众对政策法规理解度不高、认可度不强,甚至错将“北斗”认成政府部门罚款敛财的工具。三是北斗相关执法灵活性不够,技术问题与违法问题难有效以区分。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该条款是针对破坏、干扰、伪造、篡改、删除等主观恶性大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执法中应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性,如果一味从监管活动受到影响这一客观结果出发,对技术故障与主动违法不加区分一刀切,对执法公信力与权威性带来负面影响。

三、在法治轨道上确保北斗的安全、高质量应用

正如新华社报道指出“此事着实令人心痛,但导致这场悲剧的锅不该扣在北斗身上。再精确的导航,也难以刹住利益的冲动;再严格的管理办法,也难以消除简单粗暴的作风。”应从完善卫星导航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管、改善北斗应用促进政策的实施、优化相关执法规范等方面持续发力,在法治轨道上确保北斗的安全、高质量应用。

一是完善卫星导航相关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制度。从规范行业应用标准、完善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多个环节促进北斗应用产品质量提升,持续优化北斗应用服务整体水平。二是通过开展推广政策宣讲解读、统一应用促进政策的实施标准,改善北斗应用促进政策的实施。三是优化相关执法规范。通过促进配套执法操作政策法规建设、加强执法行政规范培训、完善权利救济渠道等措施保障北斗用户权益,特别是灵活区分技术问题与违法问题,防止执法随意性损害法治威严性。

北斗系统是国之重器,北斗产业化工程是国家重要发展战略,北斗的安全应用、高质量应用事关千家万户福祉。北斗应用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相关领域的治理方式改善与治理能力提升势在必行。

编辑:杨静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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