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分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费用报销实例

发布于 2021-04-09 07:42

2019年12月,针对岳阳市直事业单位车改后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问题,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联合制订《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指导意见》,以规范报销管理流程。现小编整理其具体操作细则,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借鉴参考

一、适用范围和区域
适用范围为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实行以据实报销为主参改的市直事业单位,领取了公务出行交通补贴的人员不在此列。

明确适用区域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明确的公务交通保障补贴的保障范围,即: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等区域。上述区域范围以外的公务出行交通费用报销按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销额度
市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严格实行额度控制。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总支出不得超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车改方案中明确的交通费用总支出;个人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遵循实报实销或按距离包干的原则,在受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约束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高于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

三、 报销方式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明确一种方式,即据实报销或按距离包干报销两种方式“二选一”,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审定。 市直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单位实际,明确报销方式,制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具体实施办法,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1、据实报销:是指以据实报销方式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人员,在适用区域范围内的公务出行,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需取得相关票据(即的士票、网约车发票、公交车票)进行报账。

2、按距离包干:是指以据实报销方式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人员,在适用区域范围内的公务出行自主选择出行方式,出行费用不需提供相关票据,按距离里程包干报销一定交通费用予以保障。

我们认为第二种按距离包干的方式简便易行,大家就不愁有时无法取得票据而个人利益受损,但这个方式容易产生报销漏洞,可以蚂蚁搬家式小额套现,比如虚报人数、短距离长报销、增加出行频率等,包干报销套现解决单位一些小额不合规支出。

四、报销标准
据实报销根据取得的符合规定的票据凭证进行报销。按距离包干可按每公里不高于2元按次按距离包干核报公务交通费用宝鸡是1.7元/公里,且2公里之内是不报销的,避免浪费和滥用政策)。公务出行距离(含往返)计算方法可通过导航等科技手段取得公务出行区间最短行车距离。
五、审批报销
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出行交通费报销需按次据实填写统一格式的《岳阳市事业单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审批单》,依程序报科室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批。(小编注:这挺繁琐的,市区内出行一次几块钱、几十块钱,每次还要找单位一把手审批,为何不是分管领导呢?

单位财务部门应定期审核《岳阳市事业单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审批单》,并建立审核台账,对本单位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情况定期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得以公务交通费包干的名义,变相向公务人员定期定额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我们认为这块定期内部公示似无必要,一是金额小,手续繁,增加财务人员工作,相比之下,差旅费更应该公示。二是公务员实行车补包干制事实上已福利化,他们都不公示,显失公平。三是事业单位一些工作人员为免麻烦,自驾车或其他渠道解决,零星出行不去报销,公示有何意义?倒让报销了的同志显得突兀。因此,我们觉得为防止虚报冒领,改为报销承诺制更人性化一些。

六、监督检查
市直各事业单位要加强和规范公务交通费用管理,严格公务出行审批程序和费用报销程序,不得虚假捏造出行次数及距离,严禁变相定额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直各事业单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来源:审计之家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未注明来源,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

如果您喜欢本文,欢迎您 转发

河南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电话:0371~63826060

邮箱:hndxcpa@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座1006室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