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消费后发表差评是否损害商家名誉权?
发布于 2022-05-18 10:30
以案说法

张某某、李某某在接受某月子公司提供的月子服务后,先后在汉涛公司经营的大众点评网对该公司发表差评,指责月子中心空间小、管理不规范、月子餐有偷工减料嫌疑等。某月子公司认为李某某、张某某发布的差评属于诽谤,侵犯了其名誉权,遂起诉要求三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张某某、李某某有权在大众点评网对某月子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批评、评论。鉴于消费者对服务感受的主观差异性,难以认定其评论内容为虚假,该案证据亦不足以证明李某某、张某某借在大众点评网发布评论之机实施了诽谤、诋毁等损害某月子公司名誉的行为。2019年9月26日,法院判决驳回某月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一审生效。


该案严格适用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应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为前提的规定,强调消费者发布网络差评应以不虚构事实、不恶意诋毁为底线,对经营者提出了允许消费者对其服务本身进行批评,并予以必要容忍的要求,为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诽谤、诋毁提供了标准。


惠州陈世鸥律师团队由首席律师、团队律师和律师助理三部分组成。
首席律师陈世鸥从事法律工作超过十年,具有多年法院、政府和律所从业经历。2009年1月—2011年1月期间,在某区法院工作,处理大量民商事案件,熟悉法院办案流程和判案思路。2011年1月—2016年8月期间,担任某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2016年9月至今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为广东广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陈世鸥律师先后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房地产交易中心等机关单位。多次担任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课程讲师;曾组建律师团队承接政府旧城改造法律服务项目,具有丰富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实践操作工作经验。
陈世鸥律师擅长处理土地房产纠纷、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征收拆迁纠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纠纷、公司法务等民商事、行政领域的诉讼和非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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