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60万!江苏5亿资产企业被开5张环保罚单!
发布于 2022-05-18 12:49
【中央环保督察第25批举报办理情况】
4月29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五批109件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无锡市惠山区无锡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色织布生产出口为主体的大型纺织企业。位于惠山区洛社镇石塘湾工业园区振石路818号,主要从事色织布、棉布、涤棉布、印花布、化纤染色布、毛纺呢绒染色布和散毛染色加工生产,注册资本11745万(实缴),现有总资产5.2亿元(数据来源:企查查、百度百科)。
作为一家颇具规模的制造企业,无锡太平洋集团在环保工作方面可谓漏洞百出,通报显示,该企业:
1、新增、更新设备未经环评审批,罚款62.6343万。
2、新增、更新设备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对单位拟处罚款65万元、对负责人拟处罚款9.65万元。
3、台板印花车间有机废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拟处罚款12.6万元。
4、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雨水排放口进行监测,拟处罚款10.8万元。
4月1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接到举报:无锡市惠山区无锡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盲目上马扩增高污染印染设备,违反国家严控“两高”政策。与2017年补做的环评报告上设备量相比,公司自2020年新增圆网印花生产流水线4套、蒸花机1台、定型机11台、高温染缸23台等高排放设备,排放大量刺鼻废气,雨污未分流。
2022年4月19日、20日,惠山生态环境局、洛社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
无锡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惠山区洛社镇石塘湾工业园区振石路818号,主要从事色织布、棉布、涤棉布、印花布、化纤染色布、毛纺呢绒染色布和散毛染色加工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西北方向约80米处的天授村对桥巷。
1、关于“盲目上马扩增高污染印染设备,违反国家严控‘两高’政策”的问题。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的相关文件规定,印染行业未列入“两高”项目。
2、关于“2020年新增圆网印花生产流水线等高排放设备”的问题。经查,目前该公司有四个车间,为:北车间、一车间、二车间、毛纺车间,与2017年环境保护现状评估报告主要生产设备数量相比,新增了8 台定型机、7 台高温高压染色机、4 台圆网印花机、1 台平网印花机、1 台蓝光制网机、1 台喷墨制版机、1 台蒸化机和 2 条台板印花打样线,一车间、二车间除新增设备外其余生产设备均进行淘汰更新。上述新增、更换新设备未通过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即投入使用。
3、关于“排放大量刺鼻废气”的问题。经查,该公司一车间8台定型机和3台印花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3套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装置,2台印花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1套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装置;二车间6台定型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3套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装置;北车间的1台定型机和1台印花机配套1套水喷淋+光氧处理装置;起毛、剪毛产生的纤维尘配套布袋收尘装置;废水收集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配套1套碱喷淋装置。4月19日、20日检查时,该公司停产,未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查发现该公司北车间台板印花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
4、关于“雨污未分流”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雨污分流不完善,厂区部分雨水会混入生产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池,雨水排放口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监测。
处罚及整改情况:
1、针对该公司新增、更新设备未经环评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62.6343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78号);针对该公司新增、更新设备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单位拟处罚款65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78号)、对负责人拟处罚款9.65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79号),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用新增、更新的设备。
2、针对该公司台板印花车间有机废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2.6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78号),并责令该公司台板印花车间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前不得生产。
3、针对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雨水排放口进行监测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8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78号),并责令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雨水排放口进行监测。
4、针对该公司雨污分流不完善的问题,惠山生态环境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锡惠环法责改决〔2022〕2062号),责令企业于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5、待该公司复产后,惠山生态环境局立即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此外,当天还有10家企业因未验收、未办理环评、超标排污等原因被开出罚单:
无锡市中保毛纺有限公司新增设备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对单位拟处罚款 46万元,对负责人拟处罚款8万元。
雅玛可精密塑胶(无锡)有限公司三期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已投入生产,罚款44.8万元。电火花加工、产品擦拭工段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涂装线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中的脱附装置未按规定运行,罚款5.8万。废油、废过滤棉等未纳入危废管理计划,罚款29.8万。
常州讯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未向环保部门重新报批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罚款共计26.474万元。
扬州市高邮市汤庄镇宋某钢结构加工“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合计拟处罚款26.482万元。
扬州业昌助剂有限公司“总排口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废水”、“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罚款共计29.6万元。
丹阳市佳艺贴花有限公司无证排污,拟处罚款20万元。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建勇汽车维修部废包装桶等危废未按照规范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签、未建立出入库台账、未如实申报,拟处罚款 20万元。
如东众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砂石路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措施,罚款1.9万。
仪征市五方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建筑石材加工项目未批先建”、“未采取覆盖措施露天堆放砂土”,罚款2万元,查封砂石破碎生产线。
泰州海大生物饲料有限公司未有效采取密闭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拟处罚3.43万元。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拟处罚3.43万元。
来源:江苏环境,中环网、企查查、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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