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山东部外环二期征地方案公布!涉宅地补偿、临时安居、奖励等内容!

发布于 2022-05-18 13:01



东部外环高速新进展!项目二期沿线征地补偿方案公布!


刚刚(5月18日),黄圃人民政府网站印发了《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南北沿线)黄圃镇住宅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偿方案)。



补偿方案主要有6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收补偿范围、适用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奖励办法,以及其他事项。下面房讯哥将着重说下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奖励办法。

一、补偿方式
根据补偿方案,本次东部外环二期黄圃镇住宅征收补偿方式根据所征收土地的不同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种补偿方式:

1.有证土地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

2.符合一户一宅但为办理权属登记土地(面积≤120㎡,且经所在村民集体表决作开居用地),可选择货币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方式补偿;

3.未办理权属登记但经联审小组认定纳入补偿范围的土地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4.地上附着物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二、补偿标准
根据补偿方案,本次黄圃镇住宅征收包含有房屋征收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临时安居费和一次性搬家费4类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房屋征收补偿

(1)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一律采用货币补偿,按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实施补偿;


(2)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如选择货币补偿,已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


如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安置地性质不同,按以下标准执行:
  • 安置地为国有划拨的,原则上按协议征收土地面积予以产权调换;

  • 安置地为集体性质的,原则上不超过120㎡(若涉征地面积不足120㎡并全部纳入征收范围,且符合“一户一宅”条件、项目安置地充足,可安置不超过120㎡土地予以调换)

2.地上附着物补偿
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结合下表补偿标准及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实施补偿。(补偿明细表见下文)

3.临时安居费:
根据补偿方案,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用地,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建筑面积以20元/㎡/月标准,一次性补偿安置居住费18个月,每户不低于2000元/月

被征收人选择土地产权调换补偿的,按建筑面积以20元/㎡/月的标准进行临时安置补偿,每户不低于2000元/月临时安置期分过渡期和建设期,过渡期自被征收房屋腾空交付之日至安置地交付建设之日止;建设期自安置地交付建设之日起计算18个月。

4.搬家费
根据补偿方案,征收村(居)民住宅搬家费一次性补偿被征收人10000元/户(含水电气、电信等迁移),其他相关费用按附表标准进行补偿。

补偿方案附件《征收补偿明细表》



三、奖励办法

1.住宅房屋奖励

(1)签约奖励:补偿方案送达之日起3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按协议征收有证土地面积给予600元/㎡奖励,并按协议征收主体建筑面积给予800元/㎡的奖励;

(2)交付奖励: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之日起30天内办理书面用地移交手续,按协议征收有证土地面积给予300元/㎡奖励,并按协议征收主体建筑面积给予600元/㎡的奖励;

(3)货币补偿奖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另按协议征收有证土地面积给予3500元/㎡奖励,按协议征收主体建筑实际面积给予3000元/㎡奖励。

2.经营性住宅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奖励
(1)签约奖励:在补偿方案送达之日起3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按协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总额的6%给予奖励

(2)交付奖励: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协议并在签约之日起30天内办理书面用地移交手续,按协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总额的2%给予奖励

据了解,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项目全长约52千米,分两期施工。一期工程起点始于黄圃镇大雁岛,终点至后坑山东侧,接南延二期工程。

二期工程南段为中山南朗至珠海明珠路,北段为大雁互通至容桂连接广珠西线



附《补偿方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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