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上报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公示

发布于 2022-05-18 15:27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1号)要求,经组织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并经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省级评审专家组初评,拟推荐11项成果奖、8项贡献奖和1项合作奖(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18日至24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奖项有异议的,可向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及驻厅纪检监察组提出书面异议,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签署真实姓名。举报电话:科技教育处      0951-5169826

驻厅纪检监察组  0951-516957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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