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市禁停、禁行区公布!
发布于 2022-05-18 19:23
241国道以西(不含本条道路)、韶州路以南、韶峰路以东、仰韶大街以北内区域。
本区域内禁止各类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不加盖篷布运送易散落物品的车辆通行。
会盟路东段(电业大厦以东)、西段(桥东路以西)、黄河路全段、韶峰路,即原310国道在城区内可通行路线。
30吨以下货运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城区道路通行的,应持车辆和驾驶人有效证件或复印件,提前到县城管部门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以上路线在高峰期以外的时间内通行。
(四)三轮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禁止通行道路(红色路线)
韶州路、会盟路中段(桥东路至电业大厦段)、新华路(仰韶大街以北段)
二、限制通行时间
(一)自2022年5月18日起,每天0:00——24:00,禁止一切没有通行证的载货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在城区内通行。
(二)高峰时间段:
1、夏季(5月1日至10月31日):
6:30―8:30;
11:20―12:30;
14:20―15:30;
17:20―18:30
2、冬季(11月1日至4月30日):
7:00―8:30;
11:20―12:30;
13:50―15:00;
17:20―18:30。
三、管控要求
(一)主城区内所有机动车必须按位、按线、按向、规范停放,严禁在禁停区域停放;
(二)严禁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放;
(三)严禁机动车辆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占压人行道、盲道停放;
(四)严禁“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用物品占据公共停车位影响停车;
(六)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所有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道牙上规定区域内,严禁占压人行道、盲道;
(七)所有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地、单位自建停车场地,经营管理单位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规范设置场地内停车泊位,安排专人引导车辆入场整齐有序停放。高峰期应安排人员加快引导车辆入场速度,严防入场车辆滞留在道路上影响通行造成拥堵。
四、军警车、应急救援车、紧急抢险车不受管控区域限制。
五、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管重罚。
“美丽城市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我们敬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同时呼吁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安全文明驾驶、规范文明停车。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高质量建设“五个渑池”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来源:渑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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