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点公布!邢台一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发布于 2022-05-18 20:42


沙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告


结合当前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自2022年5月20日起,我市将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工作。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沙河交警”微信,查询具备防疫、登记资质条件的网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就近办理登记业务,期间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守法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沙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18日  

        




登记上牌所需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佩戴安全头盔,向业务受理人员交验电动自行车,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以及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对于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实行容缺办理制度。一是身份证“一证通办”。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个人,身份证住所地不在登记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二是来历凭证有条件容缺办理。集中登记上牌期间,电动自行车购车销售发票遗失或损毁的,可凭所有人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办理登记业务。三是合格证有条件容缺办理。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对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容缺办理,可凭所有人签注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备注“合格证遗失”后办理登记业务。四是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容缺办理。在排除盗抢嫌疑后登记机关在前车架斜管上粘贴统一自编整车编码标签,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咨询、投诉电话

沙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立咨询、投诉电话:0319-8701062


特别提示
无论是线上申请还是网点办理,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应注意以下几点:
1.须事先拆除车身附着物,恢复车身原貌,便于采集车辆照片。
2.请自行拆除车身尾部号牌板架上的标志牌,露出号牌安装孔,便于工作人员安装号牌。
3.出厂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确认脚踏骑行装置完整有效,才可以选择新、旧国标申请正式号牌。
4.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人员相对集中,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做好个人防护。
5.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登记上牌网点

特别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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