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5-18 21:17

根据校《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理学院开展院级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对象

1.本次中期检查对象为2021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

2.本次结题验收对象为2020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2021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


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形式

PPT汇报,每个项目4分钟(评审预计于26-28日举办,详见微信群通知)

三、工作程序及材料提交有关要求


5月25日16点前,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在“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大创管理系统)中完成材料上传、审核等相关操作。
(3)系统导出的《结题验收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负责人、导师签字,5月25日16点前,交到理学院团委。

四、项目如有变更、终止

填写《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或《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请表》(附件5),电子版名称统一为“BG-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或“ZZ-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5月25日16点前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一式一份)到理学院团委,电子版按要求命名发送到lxyscgz@163.com


五、组织评优工作

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奖。学院将按照参加结题验收项目数10%的比例上报教务处审核(四舍五入),不同年限的项目参加结题验收当年的评优,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该申报于29日-6月3日间申报。

六、市教委平台填报

参加中期和结题的国家级和市级项目以及有项目题目、人员、年限等变更的项目需要在市教委平台填报相关材料。平台网址http://211.81.31.19/,学生只能通过校内网登录。另外,请负责人认真核对项目题目、成员姓名、学号、年限、指导教师等信息有无错误,如有问题通过项目异动管理进行变更修改。最终市教委将根据项目信息制作结题证书并盖章,如未及时修改造成证书内容错误无法补章,团队自行负责。请于6月6日前完成材料提交,逾期将无法获得市教委的结题证书。


理学院团委

2022年5月18日

图文来源 | 天津大学理学院
图文编辑 | 王业钺
责任编辑 | 包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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