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纳入综合风险池融资企业贴息的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5-18 21:30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昆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昆办发〔2022〕39号)精神,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着力降低融资成本,切实稳住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昆山市具体情况,就纳入综合风险池融资企业贴息有关操作细则明确如下:


一、政策内容

切实稳住市场主体,鼓励银行采用无还本续贷、展期等方式对疫情期间持续经营企业实施融资支持,对纳入工业转贷资金池的融资企业给予全额贴息。对纳入综合风险池其他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融资企业,按实际发生融资利息,给予3月、4月两个月贴息,单个企业只享受一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贴息对象

本通知的贴息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昆山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信用良好;在昆山市国、地税部门依法登记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予以确定。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进行认定。

3.2022年全年纳入市综合风险池“工业转贷资金池”发放贷款,并产生转贷利息的融资企业。已发放贷款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录入综合风险池管理平台。

4.已纳入市综合风险池发放贷款,并在2022年3月份、4月份实际发生利息支出的融资企业。纳入市综合风险池的产品包括:小微贷(省小微贷)、昆科贷(苏科贷)、昆台融、昆链贷、昆农贷、昆贸贷、昆园保、绿色金融。已发放贷款必须在4月30日前已录入综合风险池管理平台。


三、贴息标准

1.对2022年全年纳入“工业转贷资金池”的融资企业发生的转贷利息,经核实后给予全额贴息。

2.符合上述条件1、2、4条款的融资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息日期规定,对于归属2022年3月份(结息日期2022年2月21日-3月20日)、4月份(结息日期2022年3月21日-4月20日)发生的实际利息支出,经比对合作金融机构提供的利息流水单金额、或按照合作金融机构系统计算的应付利息额确定。


四、贴息流程

本政策采用“免申即享”模式,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综合风险池管理平台数据,与合作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付息数据,免于企业申报,直接将审核后的贴息款汇至相关企业。具体流程如下:

(一)对“工业转贷资金池”企业的贴息流程

1.综合风险池管理单位-昆山创业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昆山市创杰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提供,综合风险池管理平台内2022年全年纳入“工业转贷资金池”贷款企业名单,以及贷款金融机构、转贷金额、利息等要素。

2.管理人将上述信息发送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核对企业名单及实际支付利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将结果用印后反馈管理人。

3.市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综合风险池联席会议,就管理人汇总的“工业转贷资金池”贴息事项进行讨论审核。

4.经审核通过的“工业转贷资金池”企业贴息情况,经征信相关部门无意见后,在中国昆山门户网站公示七天。

5.市财政局会市金融办将“工业转贷资金池”企业贴息资金计划上报市政府审批。

6.根据市政府审批意见,市财政局会市金融办向企业下达资金。

原则上,“工业转贷资金池”企业贴息按照2022年全年数据申报,在2023年年初审核下拨资金。


(二)对纳入综合风险池其他风险补偿池的贷款企业贴息流程

1.由综合风险池管理单位市创杰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综合风险池管理平台内2022年3月底、4月底在上述子风险补偿池的在贷企业名单(不包括银行第三方业务),以及所在区镇、资金池名称、贷款金融机构、在贷余额、合同利率、企业开户行及收款账号、企业联系人及电话等要素。

2.管理人将上述清单发送相关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核对企业信息,并按照贷款实际支付利息流水单,填列3月份、4月份实际结算的利息,并将包含上述信息的“综合风险池贷款贴息信息明细表”递交管理人汇总。

3.市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综合风险池联席会议,就管理人汇总的综合风险池贷款贴息事项进行讨论审核。

4.经审核通过的综合风险池贷款企业贴息情况,经征信相关部门无意见后,在中国昆山门户网站公示七天。

5.市财政局会市金融办将综合风险池贷款企业贴息资金计划上报市政府审批。

6.根据市政府审批意见,市财政局会市金融办向企业下达资金。


五、有关要求

本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国家和省、市出台同类政策,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每个企业如同时明确上述两项贴息政策的,也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贴息资金下达后,市财政局应会市金融办、综合风险池管理人将适时对本贴息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各合作金融机构应予以积极配合

联系人:

市财政局:沈鲁清 57310813

市金融办:顾伟刚 57009194
综合风险池管理人:张辛 57305459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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