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 陕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
发布于 2022-05-18 21:40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
实现全覆盖管控
全链条管理
全过程溯源
日前,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规定:5月15日起,凡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陕西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应一律先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
包括:✦
通过西安口岸进入我省的“首岸”进口冷链食品;
通过省外口岸直接进入陕西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
通过省外非集中监管仓进入陕西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
持有省外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原则上不要求再次入集中监管仓;必要时,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输入的进口冷链食品,需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预防性消毒。
持有陕西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陕西省内销售、贮存转运时,不需要再次入集中监管仓。
公告要求,进口商或货主应提前48小时向运抵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同时通过“陕冷链”系统中“监管仓预约”模块进行入仓预约。预约及报备内容包括货主名称、运输车辆、司机、货物品名、数量及拟入仓点位等相关信息。
公告明确,经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和消毒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或货主需要在“陕冷链”系统录入该批次货物的产品信息及“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信息,并赋“陕冷链”追溯码后,进行“出仓”操作。在“出仓”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出仓证明,集中监管仓管理人员为货物粘贴出仓证明后,准予出仓。
目前,陕西大部分集中监管仓已投入运行,实现了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管控、全链条管理、全过程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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