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某人借26.6万元做养殖生意,结果..
发布于 2022-05-18 23:17
原来,覃某(女)和徐某(男)系夫妻关系,徐某与颜某系朋友关系。颜某因经营养殖生意,资金困难,自2017年起多次向覃某借款,金额达266000元。但颜某生意不好,资金紧缺,一直未能偿还借款,覃某多次追偿未果,无奈之下将颜某诉至太平法庭。 法官经过询问得知,徐某与颜某不仅做同一养殖生意,且两人的关系更是亲如兄弟,所借款项亦是覃某通过徐某支付给颜某,颜某称覃某为嫂子。
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法官第一时间想到通过庭前调解化解矛盾更为适宜,既能解决纠纷,又不伤害双方的感情。经过法官法情理交融地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覃某同意被告颜某分期偿还借款,并承诺不需颜某支付利息,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捺指印后握手言和,心里的隔阂也就此解除,三人开开心心地走出了法庭,于是就有了今天原告夫妻满心欢喜地把锦旗送到了吴庭长的手里那一幕。
一直以来,太平法庭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公正,公正为民,以“和”为出发点,采取聆听、沟通的方式依法调解,让当事人以宽容之心互谅互让化解矛盾,促进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
来源:藤县人民法院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