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1800家企业被立案检查!税务总局明确!5月16日起,严查开始!!

发布于 2022-05-19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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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户被查!

2022年,税务稽查动作频频!

税务稽查力度有多大?我们来看看最新消息:1个多月,立案检查1800多户企业!



有很多老板会计纷纷抱怨:税务稽查怎么就找到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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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等六部门明确

2022年,这样查企业!

2022年税务局怎么查企业?我们结合税务总局、各地税务局的最新动态,给大家进行了一些总结:



一、从严从重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
 
1、快速选案。
 
建立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和省市区税务局多层次、立体化的案源管理体系,力求对骗取退税的企业早分析、早发现、早立案、早查处。
 
2、从严检查。
 
统筹调度全系统稽查力量,加强上下联动和内外协调,聚焦不法企业以隐匿收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办,依法从重处罚。特别是对团伙式、跨区域、恶意造假等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严惩不贷。
 
3、分类处理。
 
对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企业,约谈提醒,促其整改;对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办,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采取限制发票领用、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同时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其上下游企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曝光。
 
税务总局和各省市区税务局持续开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工作,有力警示震慑不法企业,向全社会释放对骗取留抵退税严查重处、“违法必严惩”的强烈信号。
 
二、严肃查处税务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内外勾结、通同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1、建机制。
 
税务总局、各特派办、省、市、县税务局均成立督察工作组,建立健全同频共振、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上下结合、分级负责,有力推进政策落实监督。
 
2、明重点。
 
聚焦政策执行、责任落实、风险防控、稽查办案、问题整改等重要环节,明确14类45项督察要点,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发现内部管理和执法问题线索,推动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
 
3、强监督。
 
聚焦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着力查处典型问题。加大对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的一案双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4、盯整改。
 
对内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盯到底,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并举一反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效。
 
5、严问责。
 
对落实留抵退税消极懈怠、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失职失责的一律严肃处理;对出现区域性大规模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的一律严肃处理;对税务干部和不法分子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留抵退税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多地税务局也明确一些检查重点,企业注意对照避雷:
 
已办理留抵退税、期末留抵税额较大和异常放弃留抵退税等情况作为数据分析重点,聚焦“暴力虚开”“虚假抵扣”“隐瞒收入”等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更是明确具体如何打击骗税:
 
1、对已经办理退税的纳税人按照一定比列展开抽查:
 
 
2、聚焦行业认定、小微企业划型、销售确认、进项虚增等问题:
 
通过金税三期系统、一户式2.0系统,电子抵账系统等,调取企业的申报表、财务报表、进销项数据、货物品名、存货等方式数据排查比对企业是否存在涉税疑点,重点聚焦行业认定、小微企业划型、销售确认、进项虚增等问题,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筛选涉嫌骗取留抵退税案源线索,并结合与企业财务人员约谈进一步了解企业相关业务,再次排查企业是否涉嫌存在骗取留底退税的情形,对已排查选取的企业开展重点立案检查。
 
3、对已经立案检查的企业:
 
通过翻阅账簿凭证资料、业务相关合同资料、银行资金流水资料以及业务上下游的相关涉税资料一一核对,调取纳税申报、发票开具、取得情况分析进销情况;对公司相关人员实施税务询问调查笔录和约谈等措施了解公司的经营业务流程及具体的业务;核实了该公司业务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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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起,千万别碰这10条红线!

老板和会计立刻对照自查!

留抵退税有关风险提示提醒如下:
 
一、申请退税前,建议您自查以下退税条件及涉税风险:
 
1、是否同时符合以下退税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你目前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真实?是如何形成的留抵?
 

3、是否存在隐匿未开票收入的情形比如个人卡收款不做收入、现金收款不申报;

 

4、通过注册空壳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违规享受低税率或者免征优惠转移销售收入;

 
5、是否存在延迟确认收入比如未按规定纳税义务时间确认销售收入、存在销售行为发生并已收款,但是通过往来挂账不结转收入的情况;
 
6、是否存在进销项不匹配、进项销项倒挂的情况比如进项发票与企业的正常经营业务不符、或者某种商品只有进货而没有销售等;
 
7、是否存在虚增进项的情形比如取得虚开的专票抵扣、通过农产品收购发票骗取退税等;
 
8、是否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形比如红字冲减收入进行虚假申报;
 
9、是否存在“借壳”骗取退税的情形比如利用关联企业转嫁增值税留抵税额;
 
10、是否存在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简易征收等的增值税未做进项税额转出从而虚增留抵的情形。
 

二、申请退税后,税务机关将按规定进行退税审核,并根据不同情况出具审核结果:

 

第一种情形是,纳税人符合全部退税条件,且未发现任何风险疑点及未处理事项,准予留抵退税。

 

第二种情形是,纳税人不符合留抵退税的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

 

第三种情形是,虽然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但存在风险疑点或相关未处理事项的,将暂停办理留抵退税,并对相关风险疑点进行排查,对未处理事项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再按规定继续办理留抵退税。
 
三、经税务机关核查存在骗取留抵退税情形的,将做以下处理:
 
1、对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企业,约谈提醒,促其整改。
 
2、对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办:
 
(1)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限制发票领用;

(2)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依法追缴其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处以罚款;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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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申报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在申报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0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误区二:当期未发生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新开立,没有发生收入,但已经发生增值税进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按照有关规定做认证处理,我公司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新办企业当期虽未发生收入,但发生了进项税额,因此不能做零申报。正确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并将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中相关栏次,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误区三:免税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当期销售额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虽然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应纳税额为0,但是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3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误区四:已缴纳税款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收入根据客户要求去税务机关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了税款,请问我公司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虽然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经缴纳了税款,但依然不能简单地进行零申报处理。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在申报表的相关栏次如实填写销售收入,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从而进行冲减。

转载自:省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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