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安徽省现行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五):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

发布于 2022-05-19 09:51

项目类别

技术创新中心。

具体内容

1.省技术创新中心是定位于安徽省最高层次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是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的“预备队”和全省各类创新基地的“先锋队”,面向产业技术创新前沿和制高点,围绕影响国家和省长远发展的重大产业行业技术领域,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重大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及应用示范,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


2.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战略需求变化、技术发展态势等情况,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坚持对标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创建标准,成熟一个,择优认定一个。

申报条件

1.省技术创新中心采取认定制,是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建设运行符合条件后,由依托单位申请认定,支持企业与具有技术优势的高校院所联合共建;


2.在安徽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管理层创新意识强,具有国际或行业公认的技术创新优势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具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技术创新合作网络的显著优势和能力;


4.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高水平技术成果并应用;能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


5.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具备一定物理空间及规模的技术开发实验场地,投入使用效率和效益显著;


6.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创新中心、技术中心等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一定的运行管理和对外开放服务成效、且行业评价良好;具有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分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


7.所在市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市政府创新意识强、建设积极性高,在政策、资金、土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了相应的保障机制。对我省有关产业发展具有重大牵动性影响的中心组建事项,省市可采取“一事一议”支持。

兑现程序

1.规划布局。省科技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需求,提出省技术创新中心规划布局方案;


2.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同意推荐后,编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可行性方案,提出中心的技术创新领域和方向、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模式和保障措施等,经市政府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


3.可行性论证。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所在市前期工作基础和建设单位进行考察,对省技术创新中心可行性方案进行咨询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


4.认定。对通过咨询论证的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科技厅经公示后报省“一室一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予以认定。认定的省技术创新中心统一命名为“×××(领域名)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英文名称为“×××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of Anhui Province”);


5.编制任务书。经认定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实行目标管理,依托单位在可行性方案基础上,编制《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目标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同意后签订实施。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编辑|刘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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