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实施下,出口日本的纺织服装企业应注意这些事项!
发布于 2022-05-19 17:46
2022年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开始生效,覆盖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5个成员国覆盖世界近三分之一的人口,出口总额占全球总量约30%。
2021年,我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纺织服装5623.1亿元,占我国纺织服装出口总值的27.6%。
按单一国别计,我国纺织服装前十大出口市场中,RCEP成员国占五位,分别为日本、越南、韩国、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分别出口1295.1亿元、1137.8亿元、650.2亿元、440.7亿元、419.3亿元,分别占我国纺织服装出口总值的6.4%、5.6%、3.2%、2.2%、2.1%。
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RCEP实施下,出口日本的纺织服装企业应注意哪些事项!
出口日本的纺织服装企业应注意!
监管机构
技术法规和标准
合格评定程序
2.纺织服装还可贴附自愿性合格标志,如SIF标记(日本纺织品质量和技术中心优质产品证明)、Silk标志(国际丝绸纺织协会认证产品为100%丝绸制作)、Hemp标志(日本亚麻、苎麻和黄麻纺织商协会优质产品证明)、SEK标志(日本纺织品功能评估协会认证产品)和Q标志(Q标志委员会优质产品证明)。
3.日本经济产业省通过现场抽检和群众举报进行市场监督,对不合格或未按上述法规贴附标签标志的纺织服装,将通知制造商或供应商进行整改。若企业经营者没有及时整改,将根据《日本工业标准化法》规定,对企业经营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不高于100万日元的罚款。
温馨提示
出口纺织服装的企业进口服装必须经过残断针检验,建议企业采用验针机检测等加强把关。
本文节选自天津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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