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关于2022年度校友申请“荣誉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5-19 19:53



宁波财经学院关于2022年度

校友申请“荣誉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位校友: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财经学院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院〔2021〕2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双创”价值引领,践行“助飞”校友成长理念,认定和鼓励在各行各业取得优异成绩,为社会和学校发展作出贡献的校友,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我校实施了校友荣誉学士学位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凡在我校办学历程中就读的人员均在申请范围内,包括本科、专科、成人教育的毕业、结业、肄业和外国留学生。



二、申请条件

有重大立功受奖,或取得学校认可的其他具有影响力和示范价值的突出业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均可申请。主要包括:

1.在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教育领域等行业领域成为知名专家、行业骨干、模范人物及主要负责人的校友;

2.自主创业先进典型的校友;

3.获得重大奖项、先进表彰、荣誉称号等,在校内外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产生较大影响的校友;

4.热心公益事业、长期致力于慈善活动,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

5.长期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为学校建设与发展、人才培养做出较大贡献的校友。



三、具体要求

联系人:冶老师  夏老师  

电  话:0574-88052002

邮  箱:nbufexyh@163.con


宁波财经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宁波财经学院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END】

文字丨宁波财经学院校友会

排版|朱世玲

初审丨夏锡羽

二审 | 冶治玲

终审 | 任旭东

电话 | 88052002

办公室地址 | 行政楼 A楼 212

● 我们● 

出品:校友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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