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关于2022年度校友申请“荣誉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5-19 19:53
宁波财经学院关于2022年度
校友申请“荣誉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位校友: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财经学院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院〔2021〕2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双创”价值引领,践行“助飞”校友成长理念,认定和鼓励在各行各业取得优异成绩,为社会和学校发展作出贡献的校友,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我校实施了校友荣誉学士学位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凡在我校办学历程中就读的人员均在申请范围内,包括本科、专科、成人教育的毕业、结业、肄业和外国留学生。
二、申请条件
有重大立功受奖,或取得学校认可的其他具有影响力和示范价值的突出业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均可申请。主要包括:
1.在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教育领域等行业领域成为知名专家、行业骨干、模范人物及主要负责人的校友;
2.自主创业先进典型的校友;
3.获得重大奖项、先进表彰、荣誉称号等,在校内外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产生较大影响的校友;
4.热心公益事业、长期致力于慈善活动,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
5.长期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为学校建设与发展、人才培养做出较大贡献的校友。
三、具体要求
联系人:冶老师 夏老师
电 话:0574-88052002
邮 箱:nbufexyh@163.con
宁波财经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宁波财经学院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END】
文字丨宁波财经学院校友会
排版|朱世玲
初审丨夏锡羽
二审 | 冶治玲
终审 | 任旭东
电话 | 88052002
办公室地址 | 行政楼 A楼 212
● 我们●
出品:校友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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