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南京市财政局公布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安排
发布于 2022-05-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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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二、申报对象
三、申报评审程序
四、申报要求
五、收费标准
附件:申报材料要求
一、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登录网上平台打印。
二、须在网上平台上传的材料(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仅支持PDF格式)
(一)职称申报基本信息:
1. 个人基本信息:系统默认获取申报人省内参保信息,如申报人基本信息与实际不符,或照片需要更新的,请至所在地的市、区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经办网点办理(经办网点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联系我们”栏目中查询)。
2. 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请填写本人信息。
3.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现职称):请下拉选择本人现任职业资格名称,涉及未列职称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请选择“其他”,并手动填写具体名称。
4.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时间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请填写本人实际情况。
5. 所属行政区划: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行政区划”请选择各区,其他人员请选择“南京市本级”。
6. 参保单位:系统自动获取申报人社保单位信息。
7. 现从事专业:请下拉选择所从事的专业。
8. 工作单位性质:请选择工作单位的性质(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
9.实际工作单位是否在江苏参保:请选择是或否。
10. 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员请选择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申报人员均请选择“无”。
12. 申报专业选择:请下拉选择专业的最后一级子节点(例:会计→会计→会计→会计)。
13.申报类型:选择正常申报或破格申报。
(二)学历学位信息:
1. 系统自动获取教育部学历(学位)信息。
2. 如新增学历学位信息时,须提供学历(学位)信息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 党校、部队院校等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须提交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四)参加学术团体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五)社会兼职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六)奖惩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七)工作经历:按实际情况填写,请申报人上传每项工作经历涉及的任职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和收支情况等)、财务部门情况简介(包括部门人数、岗位设置等)及任职岗位情况,300字以内。如有多个附件材料,请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并在首页标注目录。
(八)继续教育情况:
1.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打印继续教育信息(须单位盖章),作为附件;若继续教育是在外省学习的,请提供外省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证明。
2.申报人员登录“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打印“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完成证书。
(九)学术成果信息:
1. 所提交的论文如能检索到的,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
2. 所提交的论文无法检索到的,应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传,并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WORD版本。
(十)工作业绩:根据要求如实填报,如有多个附件材料,请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并在首页标注目录。
(十一)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和业绩 ,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履行职责情况等。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成果为主。请勿超过2000字。
(十二)年度考核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其中事业单位人员必填。
(十三)发明专利:按实际情况填写。
(十四)社保缴纳证明:总部在宁的外地企业申报人员,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
(十五)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
(十六)其他材料: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需提供用工单位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及用人单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注意事项
(二)以上材料,均须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由核实人在每项材料前签名并盖章(单位如未单独设立人事部门,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核实的日期。申报人员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区(含区)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须由主管单位财务等部门或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等部门)核实签章。
(三)申报人员不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可不予受理。
来源: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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