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人,明天10点,又一波消费券来了!

发布于 2022-05-19 22:14

坪山er,你们发现了吗?
最近坪山很多商户门店都张贴了
“本店支持使用坪山区微信消费券”字样


悄悄告诉你
这就是
可使用坪山微信消费券的标志

之前坪山区微信消费券已发放一次
很多幸运的坪山er
已经花式消费了一波


没有领到小伙伴们也不用着急
这个520
坪山微信消费券第二轮准时上线
逛吃逛吃的周末,安排!
快来预约报名吧!


以下是消费券领用全攻略
速速查收行动起来!


本次活动将分别设置“满20减6”“满50减15”“满100减30”“满200减60”四种面值的通用消费券,分两种类型的券包进行发放。

其中券包1由“满20减6”“满200减60”两张券组成,券包2由“满50减15”“满100减30”两张券组成。


一、报名领券方式


“坪山发布”
“@坪山”菜单“消费券”栏目
可参与活动



【第一步】

进入活动页



【第二步】



【第三步】

填写报名信息

即可参与抽奖



本轮消费券活动还有三次中券机会,每位用户最多只能获券一次,一次含一种类型的券包(含两张券)。本轮未中奖的用户自动进入下一轮次的报名抽奖,直至活动结束。

抽中消费券后将收到微信的通知信息,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卡包”。可在坪山区内指定线下门店或商家使用。


二、参与资格


三、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0日12:00—2022年6月3日9:00,活动期间均可报名。


报名成功后,大家静待微信推送通知就好啦!


四、派券时间

5月20日、5月27日、6月3日上午10:00开始随机派发消费券。

举办方将根据报名参与人数和消费券使用情况,合理调整发券数量和频次。


五、用券方式



2、商家用收款设备扫消费券付款页面完成收款,满额自动抵扣券面金额。


幸运的你领取到消费券后

下面这些使用规则

还得记清楚哦~



消费券使用规则


1.电子消费券仅能在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仅限坪山门店)消费使用;


2.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取之日起7天内(含获取当日)有效,有效期内未使用将收回;


3.电子消费券可与商家促销活动同步叠加使用;


4.同类电子消费券在同一笔订单中,仅限使用一张。须单次消费金额高于消费券面值金额才可使用,不设找零。消费券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也不能兑换现金,伪造或变造无效;


5.仅可在线下门店或商家通过微信支付消费时使用,须是在坪山区域内纳入微信支付指定行业的门店或商家。


消费券使用商户范围


位于坪山区域内零售、餐饮、生活服务、文娱等行业的线下实体商家,商家须具备微信商业支付功能。


退款规则


(一)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二)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


1.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退还至用户微信卡包,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2.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收回。


(三)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


1.退款资金按照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与消费券金额的比例,分别退回用户及制券方;


2. 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不退回用户。


其他


本活动由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承办,具体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特别提醒大家
本轮活动特别增加位于
马峦街道京基御景印象三期2栋的
坪山区消费帮扶中心线下门店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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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还准备了更多优惠
到店可享哦~
让我们一起助力乡村振兴吧~

暖心坪山“券礼以赴”

坪山er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哦~
赶紧来领券吧~



内容来源:坪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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