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锦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九家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事项公示

发布于 2022-05-19 22:59


关于河南锦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九家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转移有关事项的公示


  近期有9家建筑业企业提出建筑业企业资质转移申请,现将具体事项进行公示:


  1、河南锦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其子公司江苏柏善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锦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江苏柏善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2、河南典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其子公司广东汇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典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广东汇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3、河南典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其母公司广东省联嘉星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典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广东省联嘉星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4、河南妙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转移至其子公司江苏贺之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妙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江苏贺之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5、河南典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其子公司广东合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典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广东合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6、河南望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其子公司江苏谷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望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江苏谷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7、河南多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其母公司四川德意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多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四川德意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8、河南墨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其母公司江苏霆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墨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江苏霆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9、河南隽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其子公司江苏傲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隽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江苏傲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10、河南淘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其子公司江苏环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淘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江苏环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11、河南曼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转移至其子公司江苏远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曼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江苏远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邮编:463000

  联系电话:0396--2726929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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