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提倡绿色消费,向过度包装说NO

发布于 2022-05-20 00:01


五月,我们将迎来一个重要的节日——端午节。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我们一般都会吃点粽子来象征团圆,这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随着网络的发达,社会的进步,一些暴利商家看中这一商机,不断在包装上做文章。



粽子过度包装引发的案例层出不穷,若不及时加以解决,不仅会让消费者心寒,也不利于市场秩序的维护,更一直饱受社会诟病。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随着“垃圾围城”“垃圾围村”问题渐趋严重,过度包装的危害确实让人不容大意。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线组织开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公开承诺活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等10家食品行业协会联合148家食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行业发出倡议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倡导全社会树立低碳环保的绿色消费理念,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过度包装由来已久,治理也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抵制过度包装不仅需要商家带头践行绿色节能环保理念,也需要消费者在消费行为选择上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更需要相关执法行为的跟进和到位。


事实上,2020年9月新修订后实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就进一步明确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义务性规定,第一次规定了生产经营者未遵守商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即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1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旨在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包装废弃物产生。不过该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完全应该在商家带头承诺自律抵制过度包装的基础上,从执法治理角度用“他律”到位予以积极回应,织牢“自律+他律”的抵制过度包装。


修订后的《标准》将从月饼和粽子的包装需求、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包装层数、混装情况等方面作出更严格的规定,旨在进一步限制过度包装。


从包装层数来看,《标准》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由“不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同时,《标准》明确商家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标准》还禁止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与超过其价值的产品混装。


《标准》规定,食品或化妆品内装物的体积是用净含量乘以必要空间系数来表示,必要空间系数的取值依据产品而定。怎样使用必要空间系数测算?以酒类商品为例,酒的必要空间系数是13,一瓶500毫升的白酒允许的包装空隙率不超过30%,可以计算出这瓶白酒外包装的最大允许体积为9285.7立方厘米。假设这瓶酒外包装的长宽高分别为20厘米、15厘米、30厘米,则实际外包装体积为9000立方厘米,小于最大允许值,符合标准要求。


消费者可以通过“一看、二问、三算”,简单判断月饼等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是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否属于昂贵的材质。二是标准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在不能拆开包装的情况下,要问包装有几层,层数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


这不经让我想起了网络上的一个段子:商家的套路,是我这辈子走过最长的路。


那这条路到底有多长呢?


只有被商家套路过的人才知道。所以让我们少经历一点“包装套路”,从提倡绿色消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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