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拍卖行业自律公约》的公示

发布于 2022-05-20 10:05

为规范拍卖行业行为、加强拍卖行业自律建设及反对不正当竞争、进一步规范和维护拍卖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促进天津市拍卖行业良性发展,我协会制定了《天津市拍卖行业自律公约》。经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第五届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本自律公约,现进行公示。

 

附件:《天津市拍卖行业自律公约》

 


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

                          20225月20

 

 

 


天津市拍卖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拍卖行业行为、加强拍卖行业自律建设及反对不正当竞争、进一步规范和维护拍卖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促进天津市拍卖行业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自律公约。

第二条  拍卖企业在拍卖活动中,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在天津市范围内设立的拍卖企业和外地拍卖企业在本市从事拍卖活动的,均应自觉接受本公约制约。

第四条  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是依法设立的自律性组织,负责公约的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  拍卖企业应自觉履行本公约,自觉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维护拍卖市场秩序、规范拍卖行为、专业、热情的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  拍卖企业应当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践行向社会的公开承诺,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拍卖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符合《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拍卖企业不得违反《拍卖法》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和程序组织拍卖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将企业经营资质出租、出借或转让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向竞买人隐瞒标的物的瑕疵情况;不得与委托人、竞买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身份作为竞买主体参与竞买;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拍卖标的进行虚假宣传,以共同树立拍卖行业的公信力。

第九条  拍卖企业要自觉、共同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提倡企业间诚实守信,同业相敬,加强联合,公平竞争。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各拍卖企业的遵纪守法、标准服务、诚信透明、公平竞争、人品德行及团队凝聚力。

第十条  拍卖企业严禁互相拆台、恶意诋毁、中伤同行、贿买贿卖、匿名举报等影响行业发展的恶劣行为。

第十一条  拍卖企业应按《拍卖法》规定收取佣金。不得以零佣金、降低佣金比例或低于拍卖合理支出收取佣金,排挤竞争对手,引起同行业之间恶意竞争。

第十二条  拍卖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约定或违反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上述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拍卖企业不得聘用非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不得聘用因违规、违纪被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及暂停执业资格的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不得为非拍卖企业提供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以拍卖为名义进行的经营活动;未经拍卖师注册企业同意,不得聘用其他拍卖企业或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严禁拍卖师四处受聘,招揽项目搞分成、拿回扣等不正当行为,不得扰乱拍卖行业的正常秩序。

第十四条  拍卖师的流动要符合并自觉遵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规范职业行为。不得从本企业利益出发,限制国家注册拍卖师的正常合理流动。

第十五条  拍卖企业不得在拍卖活动中雇佣或指使他人操纵价格,弄虚作假,制造虚假竞买,坚决杜绝“假拍”行为。

第十六条  拍卖企业应当依据拍卖成交确认书完整、准确、及时填报拍卖经营状况统计表。

第十七条  拍卖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指导小组。了解、掌握企业遵守公约的情况,调查、核实企业违规行为,定期在行业内进行公告,有权对违反行业规定及本公约相关条款的拍卖企业列入行业黑名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抵制,并将情况通报给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查处建议。

第十八条  拍卖企业违反本公约规定的,经查证属实,由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视情节轻重协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包括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资格、取消拍卖行业资质等级、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按《拍卖法》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营业。触犯刑律的,提请国家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违反本公约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建议中拍协按照《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二十条  本公约经五届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