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补贴发放政策通知
发布于 2022-05-20 10:32
镇原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政策
一、补贴对象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乡镇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范围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范围是全县内播种的45万亩冬小麦和3.4万亩单作大豆。
三、补贴标准
省上下达补贴资金总额1594万元,其中,冬小麦补贴资金1424万元,每亩补贴约31.64元,单作大豆补贴170万元,每亩补贴50元。各乡镇要精准识别种粮农民,核实补贴面积,经县上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
镇原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政策
一、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
各乡镇要引导农民将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发放对象和补贴范围
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实际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面积为主。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截至2021年底仍未整治到位的撂荒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各乡镇要根据省上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可结合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做到补贴对象准、补贴面积实,经县上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
来 源: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总 监:惠德宏
监 制:李红弟 赵利君
责任编辑:张胜先
编 辑:安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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