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解读(二)

发布于 2022-05-20 12:02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解读(二)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自202251日起施行。 
【热点二】本科职业教育写入法律
在目前招生政策之下,初中毕业生如果没有考上高中,提升学历的选择有“3+2”、五年一贯制学校、技能高考等。而当“普职分流”改为“普职协调发展”后,中职教育的定位和前景随即改变,中职毕业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读本科、研究生。教育部此前曾表示,2022年将完善“职教高考”的顶层设计,使“职教高考”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特别是职业本科学校招生的主渠道。这就表明,中职毕业生也可以参加高考和对口升学,这就为中考失利的学生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只要学生自己肯努力,他们也可以进入高等学府进一步深造,再次实现自己的大学梦。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据教育部今年2月公布的数据,我国职业本科学校现有32所,在校生12.9万人,2021年招收4.1万人。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将“确保2025年本科职业教育的规模将不低于10%”。而目前,我国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如今这扇即将打开,为数以千万计的中职学生创造了继续深造的条件。
本科职业教育发展前景如此可观,湖南也正在积极行动。湖南省教育厅正式印发的《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拓宽中高本衔接贯通的培养渠道。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湖南产业需求,建立和完善中职、高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纵向贯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衔接,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逐步提高优质公办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和高职专科毕业生比例,招生指标在本科院校年度招生计划中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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