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场所码”主要包含六类重点场所六类重点场所,主要包括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的各类场所及人员出入较多的各类场所,均应使用“场所码”,如:1. 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2. 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旅游景点;3. 各类企业、各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及各类交通工具;4.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5.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6.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场所码”的推广应用有助于实现“三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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