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养老诈骗知多少?湛检君送你12字防骗锦囊请收好

发布于 2022-06-03 11:33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辨识能力不高、网络知识不足、防骗意识不强等特点,打着“关爱老人”“服务老人”的旗号,利用培训讲座、免费旅游、产品推介、投资高额回报率等手段设置陷阱,坑蒙拐骗老年人的养老钱,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根据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制定《湛江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与宣传教育力度,希望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维权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帮助老年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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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养老诈骗”?

养老诈骗是指一些犯罪分子打着关爱老年人的旗号,通过拉拢吹嘘或者给予老年人小恩小惠的方式,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唆使老年人投资“养老项目”、购买“养老保险”,高价购买“养老服务”、“养生产品”等,进而骗取老年人的财产,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涉及的相关罪名有: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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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诈骗有哪些套路?

1、提供虚假“养老服务”

主要表现:利用上门服务、机构托管、提供养老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老年人签订服务合同并提前缴交入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最后人去楼空,非法占有老年人财产,涉嫌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2、投资虚假“养老项目”

主要表现:宣称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入股养生基地等养老项目,同时许以高额返利并可终身免费享受养老服务,诱骗中老年人投资相关项目,涉嫌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销售虚假“养老产品”

主要表现:一种是,通过提供免费旅游、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涉嫌诈骗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另一种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中老年人以缴纳入会费用或者购买其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入会资格,并要求入会者继续发展会员,以发展的会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入会者继续发展会员,骗取中老年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或诈骗罪。

4、虚假宣称“以房养老”

主要表现:通过讲解和推介,诱骗老年人形成房屋产权“倒按揭”消费理念,与中老年人非法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诱骗中老年人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涉嫌诈骗罪或集资诈骗罪。

5、虚假代办“养老保险”

主要表现:一种是,某些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隐瞒保险理赔真实程序,设置陷阱,诱导消费,涉嫌合同诈骗罪。另一种是,有些犯罪分子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为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骗取受害人缴纳的保险金,涉嫌诈骗罪。

6、开展虚假“养老帮扶”

主要表现: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取中老年人的信任后,以多种形式对中老年人实施诈骗,涉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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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针对老年人

实施的“养老诈骗”?

二是老年人要相信科学,不要相信诈骗分子所谓的灵丹妙药。身体不舒服时,要及时去正规医院就医诊治,相信医生、相信科学。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保健品,有些保健品不仅不能治愈疾病,相反可能延误甚至加重病情。

三是投资理财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机构和项目。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并存的,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所谓零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都是骗局,千万不可轻信。老年人在选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时,不要盲目从众,要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也不要贪图蝇头小利以防陷入更深的骗局。

各位叔叔、阿姨、爷爷、奶奶,最后湛检君将防骗锦囊汇总成一句话,请切记:

不轻信、不贪财、不汇款、不转账!


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全国检察机关举报电话:12309

湛江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759-3337198;

2.智能化举报平台

3.举报网站

http//www.12337.gov.cn

 4.书面举报

邮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一路17号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邮政编码:524032


文字:第一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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