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四市发布人事任免公告

发布于 2021-09-02 08:21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1年8月27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冯利峰的太原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7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耀为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颖为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卫向东为太原市能源局局长;
李跃文为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许涛为太原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晓军的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郭德魁的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晓峰的太原市能源局局长职务;
崔燕的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潘侠的太原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局长职务。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7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樊利明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温冠华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段培林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周雪松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温冠华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6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军为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梁宝怀为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白雪峰为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彬的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莹山的大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6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谢志海为大同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春雨为大同市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靳文军的大同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6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文德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怡红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邵晋栋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琴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柴涛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免去:

  苑春光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永生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琴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柴涛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韩卫祥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6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魏元桂为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侯学辉为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苑曙光为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常向前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勇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贾世新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猛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国强辞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国强辞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1年8月27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虹的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1年8月27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段志岗为长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其原任职务随所在单位机构重组自然免除。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7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程国栋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陈斌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郭庆菊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路伟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免去:

  栗向东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史蕾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郭庆菊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常旭光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张路伟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副庭长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7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白建云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冰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牛曙光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宇鹏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优锋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郭建斌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7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贺洁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阎晓敏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淑红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曦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霍向阳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燕萍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柴卫红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杜明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7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霍晓燕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忠庆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兴元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军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国希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跃文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淑红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董新平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太原日报、大同新闻网、长治日报、临汾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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