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公司领工资,B公司交社保,合法吗?99%的人都在问……
发布于 2021-09-05 08:46
疑问一:
1、你问的这个问题属于代缴社保、挂靠社保的问题,这种情况在现实中较为普遍。
2、不建议出现以上工资和社保分离的情况,因为各地税局执行口径可能不同,会造成个人承担的社保,不允许在工资薪金个税中税前扣除的风险。
3、一个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纳社保,造成社保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没法税前扣除。
尽量做到人员、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四位一体,从而做到社保费在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的合规扣除。
参考厦门税局答复:
请问:
1、异地缴纳的社保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可否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2、异地缴纳的社保费用中,公司承担部分,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1-12
疑问二:
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情况一 企业与临时工属于聘用劳动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
1. 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
2. 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情况二 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1. 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2. 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 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
提 醒 一
提 醒 二
疑问三:
1. 如果是首次参加社保的人员,交社保的最高年龄受法定退休年龄的限制,男性超过60岁,女性工人身份超过50岁,干部身份超过55岁的人员,就不能再办理参保手续了;
2. 对于非首次参保人员来说,买社保是没有最高年龄限制的,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如果不办理退休,还想继续交社保,也是可以一直继续交的,没有年龄限制。
因此:买社保的最高年龄并非都是统一的退休年龄。
提 醒
疑问四:
提醒
参考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参考二
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疑问五:
不需要缴纳社保,但是支付实习生的补贴需要代扣个税。
原因:
1. 一般来说大学生实习并不足以形成劳动关系,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
2. 实习项目是学院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是进行与其所学知识内容相关的实际操作;
3. 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司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参考一
参考二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和学习所用,不作为实务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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