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营养配餐员申报条件!
发布于 2021-09-07 10:10
1 公共营养师申报条件
1.1基础条件
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含)以上,且无任何违规违纪、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1.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2.1取得本职业①或相关职业②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含)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2.2取得相关职业 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1.2.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2.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1.2.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1.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3.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含)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3.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 年(含)以上。
1.3.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1.3.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3.5具有非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1.3.6具有非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4.1取得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4.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1.4.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1.4.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1.4.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1.4.6累计从事本职业14年(含)以上的。
1.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5.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5.2累计从事本职业18年(含)以上的。
2 公共营养师破格申报条件
2.1高级工破格申报条件:
2.1.1参加国家、省、市、县区组织的技能比赛中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均取得合格成绩的选手,可申报晋升高级工技能等级。
2.1.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8 年(含)以上,在本单位绩效考核排名前50%的。
2.2技师破格申报条件:
2.2.1在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6 名的选手,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3 名的选手,区县及本单位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1 名的选手。
3 健康管理师申报条件
3.1基础条件
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含)以上,且无任何违规违纪、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3.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
3.2.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3.2.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2.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
3.3.1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3.2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3.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3.4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3.5取得医药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3.6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3.3.7从事本职业14年(含)以上的。
3.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
3.4.1取得二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4.2取得二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4.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4.4取得医药卫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一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4.5从事本职业18年(含)以上的。
4 健康管理师破格申请条件
4.1高级工破格申报条件:
4.1.1参加国家、省、市、县区组织的本职业技能比赛中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均取得合格成绩的选手,可申报晋升高级工技能等级。
4.1.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在本单位绩效考核排名前30%。
4.1.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8 年(含)以上,在本单位绩效考核排名前50%的。
4.2技师破格申报条件:
4.2.1在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6 名的选手,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3 名的选手,区县及本单位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1 名的选手。
5. 营养配餐员申报条件
5.1基础条件
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含)以上,且无任何违规违纪、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5.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5.2.1取得餐饮职业(如烹调、面点、餐厅服务等)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连续从事餐饮相关职业(如烹调、面点、餐厅服务等)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2.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5.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5.4.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7.4.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5.4.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5.4.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5.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5.5.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5.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5.5.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5.5.4累计从事本职业14年(含)以上的。
6 营养配餐员破格申报条件
6.1高级工破格申报条件:
6.1.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含)以上,在本单位绩效考核排名前50%的。
6.2技师破格申报条件:
6.2.1在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6 名的选手,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3 名的选手,区县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1 名的选手等。
报名联系方式:18660953750(微信同号)史老师
15106625166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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