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58人公告
发布于 2021-09-08 12:53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中共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引进和培育急需紧缺人才激励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牡发〔2018〕12号),经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25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牡丹江地区基本医疗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临床医疗、急诊急救、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医学院校教学及临床实习任务,开展临床医学研究及对外医学交流等工作。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建卫路76号
(二)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牡丹江市120急诊急救中心、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第八医院)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牡丹江地区基本医疗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临床医疗、急诊急救、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医学院校教学及临床实习任务,开展临床医学研究及对外医学交流等工作。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179号
(三)牡丹江心血管病医院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牡丹江地区心血管病医疗职能、疑难病和急危重病人救治;开展各种心血管病的监测、诊治、预防、研究等工作。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海林公路5号
(四)牡丹江市中医医院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承担中医药研究、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弘扬中医药文化等工作。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新安街518号
(五)牡丹江市肿瘤医院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牡丹江地区肿瘤疾病的预防与诊疗工作,进行肿瘤基础理论研究与临床应用,开展相关培训、教育、学术交流等工作。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康佳街161号
(六)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牡丹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贯彻落实妇幼保健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牡丹江地区妇女和儿童的医疗、保健、健康管理、急诊急救、急危重症的转运救治等工作。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西三条路307号
(七)牡丹江市康安医院(黑龙江省感染性疾病区域医疗中心)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各种传染病的监测、诊治、预防、研究等工作;承担黑龙江省感染性疾病区域医疗中心急、慢性相关疾病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疗护等工作。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358号
(八)牡丹江市口腔医院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二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牡丹江市级周边区域口腔医疗、保健、诊治、教学、研究等工作。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69号
(九)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提出控制建议,按上级要求落实控制措施,承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穆棱河路28号
(十)牡丹江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依法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执业活动的卫生监督与管理;依法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生产经营、餐饮具消毒行为的卫生监督与管理;依法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综合监督与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27号
(十一)牡丹江市中心血站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牡丹江地区无偿献血的宣传、采集、制备、检测、供应工作,为医疗单位提供血液制品,开展疑难血型鉴定及配血、新生儿溶血病检查等输血相关服务项目;负责临床用血单位输血技术培训、研究、新技术应用等工作。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明月路323号
(十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服务评价中心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评价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鉴定等各项医疗鉴定工作;承担医学会的学术工作,为全市医学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服务;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及医师培训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医学学科科研评审等工作。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日照街168号
(十三)牡丹江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隶属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制定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围绕中药种植、加工、流通、康养研提我市发展中医药产业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的服务工作;完成市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率宾路党政办公中心
(十四)黑龙江省牡丹江南山医院(牡丹江市精神病防治院)
隶属于牡丹江市民政局,由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三级专科医院,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收治牡丹江、鸡西、七台河城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和监护人的精神病患者;开展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社区防治、心理咨询服务,普及心理卫生知识;负责精神疾病的临床科研和教学、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神经内科及在院精神病人其他躯体疾病的诊疗工作。
二、招聘计划
详见《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简化招聘程序,采取面试方式择优招聘。对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4、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6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6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6、现工作在事业单位的编制外人员需经本单位同意后申报;
7、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从业证书及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7、有医疗事故及违反相关医疗工作要求的情形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9、本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牡丹江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牡丹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www.mdjrcgz.gov.cn)、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www.mdj.gov.cn)发布,提示性信息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岗位查询、网上报名、照片上传、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牡丹江人才工作网考生报名系统进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0:00至9月30日24:00。
4.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5.缴费。资格审查合格者到现场确认并进行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于缴费时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政策性加分: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 “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政策有关时限以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加分提供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③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④退役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⑤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7.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不能通过网上审核或现场确认的,造成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须为蓝底近期证件照,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4)报考人员通过网上审核进行现场确认前,需详细阅读“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3),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免笔试,其他人员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涂卡)、黑色字迹的钢笔或黑色碳素笔。
(6)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时间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另行通知)。
(7)对招聘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0453-6171735、6172926。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各100分。其中,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60分钟,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专业知识加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其中,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分值占比应为6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报考人员可通过牡丹江人才工作网(www.mdjrcgz.gov.cn)或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职称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加分提供材料、相应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公示。面试人选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并进行公示。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面试结束后,按照拟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的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阶段。考试总成绩和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牡丹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使用四舍五入计算方式。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紧缺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阶段。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经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按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并进行公示。
考核与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与体检结果报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和相关待遇。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高校毕业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转。
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2.根据考生数量,在考点门前优化设置人员查验通道,考生通行前后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
3.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提供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5),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当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试期间可自行决定摘、戴口罩。
七、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3-6171735 6172926(牡丹江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453-6171732
举报邮箱:mdjwsjrsk@163.com
附件:1.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岗位计划表.xls
2.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报名表.xls
3.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doc
4.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5.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牡丹江市民政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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