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到底是不是踩坑?
发布于 2021-09-12 00:18
共有产权房上市以来,经历了从排队抢房到冷静选房,甚至被有些人认为共有产权房就是踩坑。
所有的观点都是有道理的,但所有的道理都是站在不同的立场产生的不同见解。
对于投机炒房来说,共有产权房就是踩坑,但是对于刚需自住来说,共有产权房就是神器。
投机炒房的目的就是以卖出为目的,所以考虑的是好不好卖出能不能盈利,盈利是不是自己的。所以,卖出受限制的共有产权房就是踩坑。
而刚需自住的目的根本是为了自住而不是为了卖出,能用少量的钱就能享受跟普通商品房一样的条件,包括贷款、落户、上学的资格都跟商品房完全一样,简直就是拣了大便宜。
对于政府来讲,从设计产品的时候,就把共有产权房作为区分投机炒房跟刚需自住的产品推向市场,目的就是让中低收入家庭用更少的钱解决了全部居住的需求。
用30%的政府持有比例的共有产权为例,购房人持有70%的产权比例,如果只是自住,按道理购房人应该支付给政府30%的租金才对,但是对于购房人来讲根本没有支付任何租金,相当共有产权就是让购房人占了国家30%的自住份额的便宜。也正因为国家让购房人占了便宜,所以增加了卖出的限制,这完全符合共有产权房设计的理念。
对于那些投机炒房的人,本来不是自住,所以没占着国家的便宜,反而卖出还有限制,自然觉得共有产权房就是踩坑。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共有产权房又被称为“照妖镜”,这个妖就是指的投机炒房,意思是说把投机炒房彻底排除出共有产权的行列。
现在,国家把共有产权房和公租房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列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三驾马车,跟普通商品房在使用价值上没有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所有权的比例的多少。
用我提出的所有权跟使用权分离原理来划分,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就是住房人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相当0比例的所有权)。对于共有产权房,就是住房人拥有全部使用权和部分所有权。而商品房,就是居住人拥有100%的使用权和100%的所有权。
很清晰,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共有产权房就是彻底的把所有权跟使用权分离的设计,真正做到了房住不炒。
前面我的文章反复提出,要想真正做到房住不炒,就要把住跟炒彻底分开,其中住就是使用权,炒就是所有权。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其实就是把使用权跟所有权彻底的分离,其中使用权就是住房保障体系,所有权就是住房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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