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 @高校毕业生,这份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请收好
发布于 2021-09-12 09:30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补贴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一年内,新招用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
办理渠道
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申请。

就业见习补贴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元,补贴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
办理渠道
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社会保险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可向本人社保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渠道
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

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申请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
办理渠道
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创业补贴
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渠道
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附上各个县区、开发区人才联系方式
可电话咨询哦!
end
转载于 |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编辑 | 李馨羽
审核 | 母景君
责任编辑 | 王丽丽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