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物新教材深度解读(三十一)从印迹法到DNA指纹

发布于 2021-09-12 12:35

DNA指纹(DNA fingerprint)是进行DNA分型(DNA typing)的技术,被应用于亲子鉴定、法医学等。人教新旧版本的必修二中对它都有一些非常简略的介绍。为了更好的了解它,本文尝试阐述一下这门技术的背景和原理。

1. Southern 印迹

印迹法(blotting)是现代分子生物学的主干技术之一,其中包括检测DNASouthern印迹(Southern blot)。

Edwin Southern最初发明了此方法,故以他命名。过程大致如下:将提取的DNA进行琼脂糖凝胶电泳,再将凝胶浸入到碱性缓冲液中使DNA变性。接着将凝胶放在缓冲液中的海绵上,其上贴放硝酸纤维素膜或尼龙膜,最上面放上吸水纸。这样,通过毛细管效应,缓冲液通过凝胶被抽吸上去,就将DNA转移到膜上。再将此膜与已知序列并已被标记的探针进行孵育(杂交),将未结合的探针洗去后,通过放射性自显影则可以显现出来(图1)。

               

           

1 Southern 印迹的过程

2. 卫星DNA和小卫星DNA

从原理上看,每个人的DNA分子都是不相同的,而且不同之处还很多。那么选择怎样的序列来作为不同的人之间的区别呢?

研究发现,几乎一半的人类基因组由在基因组中高度重复的DNA序列组成,包括卫星DNASatellite DNA)、小卫星DNAMinisatellite),它们因为在DNA密度梯度离心的主峰旁侧出现小峰而得名。与卫星DNA相比,小卫星DNA虽然也是由小的序列串联重复形成,但总长度短得多。由于小卫星DNA发生遗传交换的频率很高,具有高度的变异性,这就使它在判断每个个体的序列特异性时非常有用。

3. DNA指纹

1985年,Alec Jeffreys 及同事在研究人类α珠蛋白基因的一个片段时,发现了其中有一段含有几个碱基重复的序列,并继续发现人类基因组中其他位置也有这样类似的重复序列。由于不同的个体基因组中基本序列的重复完全是随机的,所以这些重复方式就可以像指纹一样,每个个体都不会相同。这就是DNA指纹(DNA fingerprint)。

DNA指纹实质就是做Southern 印迹。下面举个例子说明。比如DNA中有三个小卫星DNA,分别含有243个重复单位。小卫星DNA上下游有,内部却没有限制酶 HaeⅢ的切割位点。这样的话,将DNAHaeⅢ酶切,就能得到大小不等的DNA片段,将这些片段做Southern 印迹,也就是电泳、变性、转膜,再用一个被标记的小卫星DNA作为探针与印迹杂交,经放射性自显影就会出现三个条带(图2)。由于每个人所拥有的这个小卫星DNA数目不同,每个小卫星DNA里的重复单位数目也不同,这样每个人的DNA指纹的条带数和条带位置就不相同。DNA指纹主要应用于亲子鉴定和法医学鉴定。

2 DNA指纹技术

3.1 DNA指纹与亲子鉴定

总体看来,小卫星DNA仍然满足于孟德尔遗传,加之特异性明显,所以应用DNA指纹来鉴定亲子关系成为了很好的选择。比如下面的例子中,若我们把小卫星所在的基因座看作一个等位基因的话,那么亲本所具有的特定重复数的小卫星DNA,只能产生4种组合的后代(图中未画出59组合)。若不是此范围,就很可能不是亲子关系(图3)。

3 小卫星DNA的孟德尔遗传

具体比如下面的两个例子。案例12里的女性M分别生育了孩子C,现有怀疑为父亲的A。分别取可能的父亲(A)、可能的父亲和孩子(A+C)、孩子(C)、母亲(M)的DNA放在4个泳道中电泳,再经Southern 印迹得到图谱(图4)。

4 亲子鉴定两例

案例1中孩子(C)的下条带与母亲一致,上条带与A一致,则A很可能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而案例2中则不可能。

当然上述都是简化的例子。若考虑人类基因组中更多的切点和片段,DNA指纹图谱更加复杂当然也更准确。

3.2 DNA指纹与法医鉴定

除了鉴定亲子关系以外,由于DNA指纹具有高度的特异性,显然也可被用于法医鉴定。原理和过程与其它并无不同。仍举一例。

有两个嫌疑人涉嫌强奸一名受害者。通过对嫌疑人、受害者以及受害者身体局部取样做DNA指纹(图5)。

5 法医鉴定一例

图中的标样用来指示DNA片段的大小,无DNA起阴性对照作用。通过比较发现泳道4和泳道36的图谱一致,嫌疑人B是有罪的。

 




参考文献:

[1]. Robert F. Weaver. 分子生物学. [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10:77-80

[2]. D. L. Hartl. 遗传学:基因和基因组分析. [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15: 567-568

[3]. Jocelyn E. Krebs. Lewin’s GENES XI. [M]. Burlington: Jones& Bartlett Learning, LLC. 2014:65-68;15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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