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让所有退伍军人都能享受政策优待,而不是一部分人

发布于 2021-09-13 01:09

                                        

我们知道,最近几年,国家越来越重视退伍军人的困难,为解决退伍军人在离开部队后遇到的各种问题,国家专门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事务也成立一年了,作为退伍军人的娘家,事务部为我们交了一份份满意的成绩单,但事务部作为新组建的部门,在很多事情上还做得不够好。但我们相信。事务部会不断完善,为我们退伍军人谋取更多、很好的福利。在事务部成立的这一年时间里,不仅登记了退伍军人的信息,为今后出台政策措施做准备,还未这些退伍军人家庭颁发“光荣之家”光荣牌,而目前正在加紧研制的优待证也是老兵们的一大福利,可以享受免费坐公交车、在旅游景点免门票和其他优先等服务。

在这之前,我国没有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的部门,很多关于退伍军人的事情都很难落实下去,很多老兵都希望能有自己的“娘家”,专门帮助退伍军人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而在我国新领导人上台后,逐渐加大对退伍军人的重视,在去年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部,之后又在各级地区成立退役军人服务部门。近日,事务部在一次会议中宣布了一个重要消息:勿忘旧账,一定要落实解决好老兵的历史遗留问题。会议中还将历史遗留问题整理出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立功的退役军人以及转业干部等符合安置条件的没有被安置的。这一类包括三种军人,分别是2011年之前在部队立功的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符合条件而拒绝安置的的退役转业军人、2011年以前符合条件而地方没有安置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干部。第二类是安置之后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有些地方政府不遵守约定随意让退役军人下岗等,让他们退役后的生活得不到保障。这一类包括在地方被降级安置的转业军官、政府违反国家相关劳动合同法,实行违法分流下岗的退役军人、违规解除了劳动合同以及相关的人事关系、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地方的相关部门未依法保障3年以上工作岗位,导致下岗的退役军人。第三类是伤残退役军人没有依法落实住房医疗生活保障政策,国家相关法案早已明确规定,伤残的退役军人必须依法落实住房和医疗保障政策,这部分退役军人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伤残退役军人回到地方后,但相关部门没有落实以上政策。

以上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到老兵安置的各个方面,这些问题的处理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但还是要靠各级部门的有利配合才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真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就要做到公平公正,使全国所有的老兵们都能够享受到政策的优待,而不是一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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