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和剖析2021年中国及各省市工业固废处理行业相关政策
发布于 2021-09-13 14:47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
深度解读和剖析2021年中国及各省市工业固废处理行业相关政策
陈玉荣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以集聚化、产业化、市场化、生态化为导向,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构建从产生、贮存、转运到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助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中国高质量绿色发展。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不断推出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政策予以引导和支持。下面,笔者将带你了解2021年中国及各省市工业固废处理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及解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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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国家工业固废处理政策汇总及解读
我国固废行业相关的重点政策针对方面主要可分为综合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活垃圾及污泥及其他,在该基础上,针对不同方面出台了数量相当的政策以规定和支持固废处理及其相关产业(例如,垃圾焚烧发电等)的产业化发展。从总体来看,我国针对固废处理的政策仍要求进一步提高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废作为我国资源板块的重要一环,其产业发展影响着我国绿色循环经济及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因此工业固废产业在环保产业中的影响力正在逐渐增大。特别在政府持续加码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下,我国工业固废产业发展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优化、产业发展进入更高阶段,未来我国工业固废产业将进入高质量、高速度、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为促进我国工业固废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不断推出政策予以引导和支持。
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十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该政策提出: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关键瓶颈技术取得突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法规、标准和统计体系逐步健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制度基本完善;产业间融合共生、区域间协同发展模式不断创新;集约高效的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这就从一定意义上说明了我国大宗固体废弃物量大面广、环境影响突出、利用前景广阔,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领域。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该政策主要从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制度以及产业发展模式进行针对性指导规划。
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 46 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2021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其指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时期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能力显著增强,资源循环利用已经成为保障我国资源安全的重要途径。
二、2020年中国各省市工业固废处理政策汇总及解读 按照顶层设计的要求,各省市应当大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跨省合作处置工业固废、危废并联防联控固废违法行为。目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看法不一,倾向依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规划。 根据中科世纪生态环境研究院汇总,截至2021年9月中旬。我国已经有31个省市地区就工业固废处理的发展给出了相关的指导意见以及配套的措施,其中19个省份均已制定工业固废处理综合利用率阶段性目标,并陆续出台具体细化的地方性工业固废处理政策扶持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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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省市危废处理最新推动政策汇总
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不断深化,“两山论”和绿色发展理念的不断实践,危险废物管理已经深度融入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体系。从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到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都对我国危险废物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坚持全过程管理,坚持风险管控,坚持管理体系强化,是确保我国人民身体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途径。按照危险废物产生源不同,危险废物分为工业源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按照污染物种类不同,分为有机危险废物和无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危害属性不同,分为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危险废物。从环境管理角度出发,我国危险废物主要按照产生行业、工艺不同进行分类,并形成《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2016年修订版《名录》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在法规体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固废法》构成了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顶层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包括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人员业务培训制度以及贮存设施管理制度在内的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联单制度,则是典型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目前,中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主管部门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辖区内的生态环境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负责对中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从省市的角度来看,2021年我国绝大部分省市都出台了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政策,旨在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处置、完善危废处理相关信息制度、打击危废相关违法犯罪等。2021年23省市具体危废处理相关推动政策汇总如下:
四、重点省市危废跨省转移要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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