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安全丨烟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中秋、国庆旅游提醒
发布于 2021-09-14 13:33
疫情防控为前提,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选择正规旅行社,科学理性安排出游
出行前,务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纸质或电子旅游合同,包含旅游线路、景点,交通、住宿、用餐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约定,不要轻信个人口头许诺。利用网络预订旅游产品时,选择有良好资质、声誉的网络旅游平台,注意阅读“免责条款”,避免选用非正规平台发布的可能无法承担责任的产品及服务,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出外注意人财物,安全知识时刻牢记
出行前,了解目的地天气状况,做好防晒防雨保暖等防护措施,避免在强降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出游,防范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安全事故发生。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尽量减少到山地、峡谷等旅游景点游玩。参团旅游时,有权拒绝乘坐不具备营运资质的“黑车”,建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大化规避旅游风险、减少经济损失。
文明出游新风尚,自觉遵守公序良俗
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举止得体,文明有礼,尊重他人权利和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在候车、购票、就餐、游玩时有序排队,不大声喧哗、不乱写乱画,维护自身形象,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争做文明旅游使者。
合法权益应保障,维权行为切勿过激
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交付钱款后,应及时索取并妥善保存有关合同、票据、聊天记录、网上支付截屏等有关凭证,以防出现纠纷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旦在游览过程中发现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切不可采取“罢游、罢住、罢行”及肢体冲突等过激行为,可直接拨打12345或通过网上12301进行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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