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广东最新消息来了!有奖励假→

发布于 2021-09-14 13:24

关于“三孩”生育政策,

广东最新消息来了!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公布后,社会反响热烈。


9月13日,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通知中了解到,广东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稳妥做好政策过渡期间相关工作,并就三孩生育登记、生育假期等提出相关意见。



其中明确,

广东三孩登记

女方可享80天奖励假,

男方享受十五天陪产假!

目前仅支持现场办理三孩生育登记,

以后或可线上办理。

广东三孩登记女方可享80天奖励假

男方享受十五天陪产假





目前,省卫健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中央《决定》实施意见的起草和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实施,做好法律政策衔接,将三孩生育政策落到实处。


图片来源:新华社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工会、妇联等部门协作,做好与生育保险、户口登记等服务事项的衔接,促进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将奖励假(陪产假)等生育假期执行情况纳入职工劳动权益维护执法等专项行动中,为生育子女的职工家庭创造良好育儿环境。

关于生育假期,

广东省卫健委表示,

广东目前实施的是

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

除了产假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新修改的《条例》实施前,

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定

为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提供生育假期。


三孩登记目前仅支持初婚夫妻现场办理

以后或可在线办





据了解,

广东省卫健委前期已组织开发了

三孩生育登记业务办理模块,

并于今年8月上线广东全员人口信息系统。

不过,

由于再生育的相关规定暂未明确,

该办理模块主要针对双方都是

初婚对象的夫妻的三孩生育登记需求,

目前仅支持现场办理,

待相关功能完善后

再统一上线粤省事等平台。




也就是说,需要办理三孩生育登记的群众,可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现场咨询办理,办理时提供的个人资料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相同,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广东省卫健委要求,全省基层工作人员要认真把握工作要求,热情做好生育登记和生育咨询指导,继续落实承诺办理、首问负责、委托代办等便民服务制度。

对于暂未明确办理要求的再婚夫妻等对象,要做好解释说明,并记录姓名、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相关办理规定实施后及时联系告知,引导育龄夫妻办理(补办)生育登记。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夫妻,及时补办生育登记的,不影响相关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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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健康广东、广州日报、中山发布、网友评论等

责任编辑:叶隽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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