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吕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
发布于 2021-09-14 14:59
《吕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指出,要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562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其中,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自家的小区改造,自己需要花多少钱。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解读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
行动方案中指出,此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产权单位、居民合理共担机制。改造资金采取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补助,市财政补助等为主,居民合理共担的方式进行筹资。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专营单位同步改造,承担一定的费用。
具体细化为四个方面的资金来源。
第一,加大政府支持。市、县两级财政要分别安排本级补助资金,确保改造顺利实施,要积极抢抓政策窗口期,认真做好项目包装申报工作。市发改、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要用足用好现行政策,积极主动向上争取专项债券和资金支持,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保障。
第二,落实居民出资。对居民直接受益或与居民紧密相关的改造内容,动员居民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出资:一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经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后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是小区共有部位及共有设施设备征收补偿、小区共用土地使用权作资、经营收益等作为改造资金;三是楼道内公共设施、门禁、防盗窗、加装电梯等改造内容鼓励居民合理承担改造费用。
第三,鼓励社会参与。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对专业经营单位实行公平进入,专业经营单位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出资参与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采取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的办法,吸引电梯、快递、商贸、停车设施、物业服务等专业企业出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第四,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开发适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
监制/刘三平
审核/刘晓梅
编辑/王奕萱 校对/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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