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8亿元

发布于 2021-09-14 20:09


9月14日,浙江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护航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和督办案件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护航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联合部署开展“护航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了一大批重大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浙江公安紧密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强力打击“行霸”“业霸”等黑恶势力,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摧毁盘踞在建筑工程、“刷单炒信”、交通运输、批发市场等领域的违法犯罪团伙3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9名,切实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环境。其中,7月份部署开展的“惊雷9号”行动,打掉长期盘踞在宁波、温州、湖州、绍兴等8个地市的串通投标团伙19个,共涉及招投标项目80个、标的总金额185亿余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0人,冻结资金1亿余元,现场扣押黄金12公斤及现金5000余万元。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共破获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件4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4名,挽回经济损失12.7亿元;立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8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76名,挽回经济损失4.1亿元。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合同诈骗案件237件335人,已提起公诉195件287人;受理审查起诉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14件871人,已提起公诉428件562人,立案监督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件15人

此外,浙江公安、检察机关还严厉打击各类涉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昆仑”专项行动。截至今年8月底,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60起,采取强制措施 1346人,涉案金额6.6亿余元;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05件1187人,已提起公诉304件570人。

在规范执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全省公安、检察机关健全完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涉企执法问题,针对我省义乌等地民营企业银行账户被违规采取线上冻结措施问题,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于6月29日出台《全省公安机关资金查控措施适用办法》,并部署开展专项清理,排查解冻一大批账户及资金。针对涉企“挂案”难办、拖办、不办问题,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

行动期间,浙江检察机关紧扣民营经济大省省情,立足经济犯罪检察职能,聚焦“我为企业解难题”专题实践活动,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如开展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立案监督专项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刑事合规工作,深入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相关决策部署专项督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等,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会上,省检察院通报了15起有影响的重大典型案件和10起联合督办案件。



下一步,浙江公安、检察机关将继续紧密协作,深入推进“云端”、“惊雷”、“昆仑”等专项行动,狠抓打击实效,掀起打击新高潮。组织一批企业座谈会,召开一次服务企业现场会,总结推广各地为企服务经验做法,推动“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记  者: 赵越   

摄   影:周尔博

视   频:王昶、楼欣宇、牛利成

编   辑:郭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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