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2021〕第16号通告

发布于 2021-09-15 06:09

来源:莲都发布

丽水市莲都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

〔2021〕第16号

近期,福建省莆田、泉州、厦门等地发生本土病例且存在外溢风险,疫情呈现多点聚集爆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莲返莲,如入莲的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来莲返莲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二、对入境人员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并落实闭环转运及管理。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同一房屋共同居住人员,须在该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及时排查感染风险。

三、对福建省莆田市(除仙游县外)、泉州市泉港区(除界山镇外)、厦门市(除同安区新民镇外)来莲返莲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其中对8月30日至9月13日期间已入莲人员,在追踪到的当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自离开上述地区之日起算,补齐14天日常健康监测;对9月13日以后来莲返莲人员,核验2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阴性的,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对于福建省其他地区来莲返莲人员,倡导到达后第一时间预约核酸检测并主动前往综合服务点(江南丽舍大酒店,莲都区丽阳街1119号,预约电话:18157805850)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请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等地旅居史的来返莲人员,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红、黄码)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或宾馆进行报备,并按要求主动配合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六、学校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提前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返校师生员工,返校时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加强师生健康监测,按照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场所,对发现疑似症状的返校人员迅速采取健康管理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信息。

七、接种新冠疫苗能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尽快到丽水市体育中心莲花馆方舱或碧湖镇园中路133号(原工业园区管委会)方舱接种点接种疫苗。

八、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出入医院、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积极配合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进入医院时还应配合查验行程卡。

九、广大市民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旅居史。

丽水市莲都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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