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公共外环境开展第四轮病媒生物集中消杀的公告

发布于 2021-09-15 23:07

广大市民朋友:

为积极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巩固提升我县创国卫工作成果,县卫健委决定在城区公共外环境开展鼠、蚊子、苍蝇、蟑螂等虫害统一消杀活动,达到进一步降低(四害)密度,防控病媒生物引发传染病疫情的目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人居和创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杀范围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公共外环境,包括公园、广场、除珠溪河水域外的积水水体、无物业小区(公共区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公共区域)、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箱、主次干道、里弄小巷等。

二、消杀时间

2020年9月16日至9月18日,遇雨天顺延。

9月16日上午6:30-9:30;下午16:00-18:30,消杀正大街以南区域;

9月17日上午6:30-9:30;下午16:00-18:30,消杀正大街以北,建安路以南;

9月18日上午6:30-9:30;下午16:00-18:30,消杀建安路以北。

三、消杀要求

为做好此次灭“四害”工作,请各单位、各物业小区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庭院、小区公共场所开展消杀工作。

四、注意事项

此次灭“四害”工作为人工投药和雾炮喷洒结合,使用的是低毒、对环境污染小的新型灭蚊、蝇、鼠药,请广大市民在工作人员投药、喷洒时注意避让,避免暴露皮肤接触喷洒过的树木、花草。请家长看护好孩子,勿在公园、广场、一河两岸等绿植、各积水点、下水道口、排污管道等喷洒投药地点玩耍,避免因皮肤接触、误吸、误食灭蚊蝇鼠药物而引起身体不适。药物喷洒后会有一定气味,请远离喷洒区域,但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所有的积水区、小型水体均投放消杀药物,请广大市民看管好宠物及家畜,以免饮用以上水源造成损失。一旦发生误食,应立即就近送医院救治。

特此公告,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确保施药安全。

万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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