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上海慈善奖”标识(LOGO)征集启动!期待您的参与
发布于 2021-09-16 10:10
“上海慈善奖”以上海市人民政府名义设立、由市民政局承办,主要表彰本市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和优秀慈善项目,是上海慈善事业的最高奖项。
“上海慈善奖”标识(LOGO)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一)作品应充分体现上海慈善事业特征,反映上海慈善文化内涵和价值理念。
(二)作品应具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图案简洁生动、构图明快、寓意深刻、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具有较高辨识度和美感。
(三)作品应当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的印刷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传播,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四)提交的应征作品应是原创,且未以任何方式发表或投稿。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2.完整的原创图片及手稿文件、可用的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的字体。图案不小于800×800像素,图片分辨率应在100dpi以上。
1.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寄出时间),将纸质版作品(一式六份)和征集报名表寄至上海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1109室)。
2.在寄出纸质版的同时,请将作品和征集报名表电子版于2021年10月31日前(邮件发出时间),发送至邮箱shmzcsc@sina.com.
本次评选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海市民政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认最终选用作品并通过上海市民政局官网等媒介进行公布。
最终选用的作品,奖励创作者现金5000元(奖励税费自理)。
(一)最终选用的设计作品,上海市民政局支付奖励后,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二)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市民政局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并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否则构成侵权,上海市民政局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投稿人请自行保留投稿作品的底稿,不予退稿。上海市民政局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四)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者均视为承认本征集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资料:市民政局
编辑:顾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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