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杭州的新方案定了!4月1日起实施
发布于 2021-09-16 10:32
针对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能提出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这一情况,《办法》引导相关当事人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事宜,也可委托业主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进行协调。自行协商不成的,由属地社区居委会及街道或者乡镇政府通过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组织调解,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尽可能消除意见分歧、达成共识,实现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017年以来,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杭州市创新实行了由区住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加梯项目联合审查机制。《办法》在总结近年来加装电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的要求,优化完善联合审查程序,明确申请人依法办理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装等相关审批手续的同时,对符合《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情形的,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可以不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为加快推进加装电梯工作,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群众,《办法》在明确“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的同时,规定“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建设、管线迁移等事项的补助”。“业主加装电梯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帮助居民缓解筹集资金压力。“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资料来源:市司法局、市住保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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