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互负债务可以抵销吗?
发布于 2021-09-21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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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玲律师
欢迎来到今天的《艾说法》栏目,本期是第五百四十二期节目,今日的主讲人是黄桂玲律师,分享主题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可以抵销吗?
律师简介:黄桂玲,专职律师,法学学士。2011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广东艾伯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花都区中立服务站的律师,广州市花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援律师,2020年参与了白云区“房地一体化”确权法律项目。
业务领域:擅长于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劳资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民事经济纠纷;刑事辩护;非诉讼业务: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代表案件:1、2020年参与了白云区“房地一体化”确权法律项目;2、代理11名劳动者向花都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对方是外商合资企业,最后调解结案,11名劳动者拿到了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3、李某盗窃不予起诉案。
当事人互负债务可以抵销吗?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
(1)法定抵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约定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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